从袁氏先庙碑看袁滋支在汉初支属
-湖北襄阳袁如启
一、背景
1. 《中华袁氏通用世系》载:汉初袁氏三分支(陈郡支、汝南支、彭城支)。
2. 韩愈撰袁氏先庙碑文选
《韩愈集卷二十七•碑志四-2袁氏先庙碑》载:其语曰: ……。“始居华阴,为拓拔魏鸿胪,鸿胪讳恭,生周梁州刺史新县孝侯讳颖。孝侯生隋左卫大将军讳温,去官居华阴,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以大耋薨,始葬华州。左卫生南州刺史讳士政。南州生当阳令讳伦,于公为曾祖。当阳生朝散大夫石州司马讳知元;司马生赠工部尚书咸宁令讳煜,是为皇考。”
袁氏先庙碑载:袁自陈分,……。“维曾维祖,维考之施;于汝孝嗣,以报以祗。凡我有今,非本曷思;刻诗牲系,维以告之。”
3. 史册有载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六载:“袁滋先世坟墓在蔡,吴少阳时为修墓,禁刍牧,诸袁多署右职,禀给之。”
《资治通鉴•卷239唐纪五十五》曰:“荆南节度使袁滋父祖墓在朗山,请入朝,欲劝上罢兵。”
二、有关地名解
1.华阴历史延革
华阴,秦晋豫三省结合地带,东起潼关,西邻华县,南依秦岭,北临渭水。春秋设邑,战国置县。华阴设县有2300多年历史,1990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
春秋(前770-前475)晋置阴晋邑,故治在今陕西华阴市卫峪乡段家城村。
周贞定王十六年(前453年),韩、赵、魏三分晋室,今华阴地以魏长城为界(今市区西约1里处),东属魏,西属秦。阴晋邑属魏。
秦始皇二十六年 (前221),统一中国后的华阴属内史。
西汉高帝八年(前199年)以地处华山之北更名华阴县,属渭南郡。
新莽天凤二年(15)更名华坛县,仍属于冯翊郡。
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属恒农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恒农郡复为弘农郡,华阴县属之。
东晋太元十八年(393)改华山郡。
十六国前赵(304—329),华阴改属弘农郡。
十六国后赵(319—349)、前秦(351—394)因之。
十六国后秦(384—417),置华山郡.华阴县属华山郡.
北魏太平真君元年(440年)仍置华山郡,华阴县属之。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移治今大荔县城区;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还治今华阴市卫峪乡段家城村。属华山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华山郡。华阴县直属华州。
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州废,属京兆郡。
隋大业五年(609年)移治今华阴市区,仍属京兆郡;
隋义宁元年(617)割京兆郡,复置华山郡。华阴县属华山郡;
唐武德元年(公元619年)华山郡改置华州。华阴县属之;
唐垂拱元年(685年)华州改名太州;华阴县改名仙掌县属之;
2.华州历史延革
华州,在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境内及周边地区,因州境内有华山而得名。华州前据华山,后临泾渭,左控潼关,右阻蓝田关,辖境屡有变化。
北魏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置华州,治李润堡 (今陕西蒲城县东北)。永平三年(510年),华州移治华阴县(当时的华阴县治所在今陕西大荔县)。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黄河以西,黄龙县以南,蒲城县、华县及以东,华山以北地区。
西魏废帝二年(553年)华州改名同州,废帝三年(554年)改东雍州为华州,治郑县(今陕西华州),华州领华山郡、白水郡。
隋朝时,开皇三年(583年)废华山郡,大业三年 (607年)废华州。义宁元年(617年)割京兆郡之郑县、华阴,复置华山郡。
唐朝时,武德元年 (618年)改华山郡为华州,割雍州渭南县来属,武德五年(622年)渭南县复隶雍州。垂拱元年(685年)割同州下邽县 (今临渭区渭河以北)来属,华州辖郑县、华阴(包括潼关)、下邽3县,州治在郑县。垂拱二年(686年)改华州为太州,神龙元年(705年)复华州旧名,天宝元年 (742年)华州改为华阴郡,乾元元年(758)复称华州,上元二年(761年)再次更名为太州,宝应元年(762年)复华州旧称,乾宁四年 (897年)华州升为兴德府,天佑三年 (906年)又改为华州。唐时,郑县治所在今华县城西,华州治所于永泰元年(765年)后在今华县城。
注:华阴、华州,似乎两地,只因地域名称变更,基本为一地也。
3. 确山县历史沿革
隋初,废威州改为安昌县。开皇三年(583年),迁县治于今处。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安昌县为朗山县。唐朝初年,改为北朗州;贞观元年(627年),废州恢复朗山县,属豫州。宝应元年(762年),因避代宗李豫讳,豫州改为蔡州,朗山县属蔡州,五代相沿未变。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因避讳,大朗山改为乐山,朗山县改为确山县。金时属蔡州镇南军,元至元三十年(1294年),蔡州改为汝宁,确山县属汝宁府。
三、袁氏先庙碑中载的简单世系
1.袁恭,迁出地未知,始居华阴,为南北朝拓拔魏(386~534年)鸿胪。
2.袁颖,华阴人。为南北朝北周(557~581年)梁州刺史,新县孝侯。
3.袁温,华阴人。隋(581~618年)左卫大将军,去官居华阴,唐朝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以大耋薨,始葬华州。
4.袁士政,华州人。唐朝(618~907年)南州刺史。
5.袁伦,华州人。唐朝(618~907年)当阳令。
6.袁知元,河南朗山县人,卒葬河南朗山。唐朝(618~907年)朝散大夫、石州司马。
7.袁煜,朗山县人,是为皇考,赠工部尚书、咸宁令。
8.袁滋,字德深,朗山县人。生于公元749年,死于公元818年,享年70岁。
四、详解袁氏先庙碑中八位世系关联
袁氏先庙碑共载八代人,袁滋与五世祖袁温可以得到他们的出生年,其余者只有用代间隔年法查找相应岀生接近年。
“代间隔年”,上代人一岁与下代人一岁之间的间隔年数,一般匡算系数为30年,正负5年。
1.袁滋与五世祖袁温的出生年
袁滋,《旧唐书•本纪十五》曰:“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乙丑,湖南观察使袁滋卒。” 《新唐书•列传七十六》曰:“迁湖南观察使。累封淮阳郡公。卒,年七十,赠太子少保。”从引可知,袁滋生于公元749年。
袁温,韩愈撰《袁氏先庙碑》曰:“孝侯生隋左卫大将军讳温,去官居华阴,武德九年(公元626年),以大耋薨,始葬华州。” 大耋,《国语辞典》解:年高的人;《汉典》解:一说指七十岁,一说指八十岁,故以“大耋”指老年人。本文以七十岁为准,626-70=556,袁温岀生接近年为公元556年。从温下衍到滋共6代人,有5个代间隔,每个代间隔为(748-556)÷5=38.4代间隔年,这个数值偏大。
2.依据代间隔年理论整理其余人相应的岀生接近年
袁恭,始居华阴,哪里人未说明,按中国官场贯例行“籍贯回避”制,至少袁恭不是华阴人或说不是陕西人。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北朝拓拔氏魏朝孝文帝太和五年辛酉(公元481年),卒葬未详。官任北朝拓拔氏魏朝孝明帝(公元516年)及以后年间的鸿胪。(鸿胪,为九卿之一,管辖诸王入朝、郡国上计、封拜诸侯及少数民族首领等,多与礼仪有关,后遂变为赞襄礼乐之官。)
袁颖,恭公之子。华阴人。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北朝拓拔氏魏朝宣武帝延昌四年乙未(公元515年),卒葬未详。官任北朝北周明、武帝(公元557~578年)年间的梁州刺史,新县孝侯(今河南省信阳市新县)。
袁温,颖公之子。华阴人。出生接近年约为北朝北齐文宣帝天宝七年丙子(公元556年),卒于唐高祖武德九年丙戌(公元626年),享年70岁,始葬华州。官任隋炀帝大业(公元605~616年)年间的左卫大将军。从袁恭始居华阴,到袁温始葬华州,似乎两地,只因地域名称变更,实则为一地也。
袁士政,温公之子。华州人。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隋文帝开皇十一年辛亥(公元591年),卒葬未详。官任唐朝南州刺史。《道光遵义府志》载:“南州东至契丹土600里,西至没丁山80里,南至溱州270里,北至渝州江津县230里”,《重庆市志》载:“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改巴郡为渝州,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分渝州置南州。南州的辖地就在今綦江境内”,《道光綦江县志》载:“唐置南州南川郡南川县。初县名隆阳,高祖武德二年置,三年改曰‘僰州’,寻复南州。因为辖地在渝州以南,同时也在长江南面”。
袁伦,士政公之子。华州人。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唐高祖武德九年丙戌(公元626年),后迁居河南朗山,卒葬未详。(唐朝初年,改为北朗州;贞观元年(627年),废州,恢复朗山县,属豫州。)袁滋曾祖父,官任当阳令。(湖北当阳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当阳改称基州,后改为平州。武德六年,改平州为玉州。八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属江陵郡。贞元二十年(804年),废当阳县为荆门县,属江陵郡。)
袁知元,伦公之子。河南朗山人,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唐高宗龙朔元年辛酉(公元661年),卒年未详,葬河南朗山县。袁滋祖父,官任朝散大夫(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下),石州司马(石州历史上多地置石州,广西、四川,山西等,以时间推算,知元约在唐中宗神龙以后在山西吕梁市离石区任石州司马)。最晩是袁滋祖父知元迁蔡州确山。
袁晔,知元公之子。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唐中宗神龙元年乙巳(公元705年),卒年未知。赠工部尚书、咸宁令。
“咸宁”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朝的典籍中。《周易》中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合,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意即普天之下全都安宁。咸宁地名的确立,经历了一番曲折的演变过程。
三国时属吴,吴黄武二年(223年)置蒲圻县。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年)置永安镇。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置嘉鱼县。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为永安县。北宋乾德二年(964年)置通山县。宋真宗(赵恒)景德四年(1007年),为避宋太祖赵匡胤永安陵讳,按《易•乾象》中“万国咸宁”与“永安”近义之意,改为咸宁县。自此,“咸宁”这方土地的域名正式确立。
换言之,袁滋父亲袁晔时期,“咸宁”只是镇,他的“工部尚书”、“咸宁令”都是因袁滋贵而由皇室赠给的荣誉虚衔。
袁峯,晔公长子。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唐玄宗天宝四年乙酉(公元745年),卒年未知。峯于公元805年在蜀为刘辟所劫,滋畏兄性命不得全久不进,十月罢滋任。
袁滋,晔公次子。生于唐玄宗天宝八年己丑(公元749年),卒于唐宪宗元和十三年戊戌(公元818年)六月,享年70岁,葬老家。官至宰相。娶 氏,生子七:炯、实、均、都、郊、泽、邯。
五、袁滋传略
唐玄宗天宝八年己丑(公元749年),滋公出生于朗山县没落官僚家。
滋幼年时,勤奋自律,强学博记。年少依表兄唐天宝十二年进士、代宗时道州刺史元结,结重赞滋读书自解其义。后,辗转湖北荆(荆州)与郢(江陵县附近)之间办学堂教授童生。
唐德宗建中初庚申(公元780年),而立年由掌管罢免与升迁的黜陟使赵赞荐于朝,起处士,授试校书郎(校雠典籍,订正讹误。唐秘书省与弘文馆皆置)。
唐德宗建中三年丁卯(公元782年),辟进检校兵部尚书兼江陵尹、御史大夫、荆南节度张伯仪幕府。
唐德宗贞元四年戊辰(公元788年),辟进谏议大夫鄂岳观察使何士斡镇守武昌时幕府。
唐德宗贞元七年辛未(公元791年),辟进管理东宫行政事务詹事府任司直(正七品上,掌纠劾官僚及率府之兵)。部官以盗金下狱,滋直其冤,御史中丞韦贞伯闻之,表为侍御史。刑部、大理核罪人,失其平,惮滋守法,因权势以请,滋终不署奏。迁工部员外郎。
唐德宗贞元十年甲戌(公元794年),工部员外郎、御史中氶,升祠部郎中持节册南诏使袁滋等同奉恩命,赴云南,册蒙异牟寻为南诏。于其年六月由长安出发,九月由川入滇,十一月七日,册封事毕,袁滋返唐。自此,南诏与唐廷对抗40年之久的局面宣告结束,云南又统一在祖国大家庭中。袁滋九月廿日在豆沙关摩崖石刻也成为这一事件的历史见证。滋“工篆籀字,雅有古法”。册蒙异牟寻为南诏事,《新唐书•列传第一百四十七上 南蛮上》有详录。
唐德宗贞元十一年乙亥(公元795年),册封南诏有功,进谏议大夫,迁尚书右丞,知吏部选事。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二月(800年),求外迁,以尚书右丞袁滋为华州刺史、潼关防御、镇国军使。政清简,流民至者,给地居之,名其里曰義合。然专以慈惠为本,未嘗设条教,民爱向之。有犯令,时时法外纵舍。得盜贼,或哀其穷,出财为偿所亡。召为左金吾卫大将军,以楊於陵代之。滋行,耆老遮道不得去,於陵使谕曰:“吾不敢易袁公政”。人皆罗拜,乃得去,莫不流涕。
唐顺宗永贞元年(公元805年)八月,顺宗诏立为皇帝。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卒,行军司马刘辟自称留后,求三川之地。帝诏袁滋为剑南西川、山南西道安抚大使,半道,以检校吏部尚书、平章事为剑南东、西川节度使讨之。是时贼方炽,又滋兄峯在蜀为辟所劫,滋畏不得全久不进。十月袁滋罢,贬吉州刺史。见《新唐书•本纪七》。
唐宪宗元和元年丙戌(公元806年)九月庚辰,任御史大夫,充义成军节度使(又称郑滑节度使,为唐朝、五代在今河南省北部设立的节度使。长期领有滑州、郑州。治滑州)。《新唐书•列传七十六》曰:在郑、滑“居七年,百姓立祠祝祭”。
(注:公元805年10月贬袁滋为吉州刺史,到公元806年9月新任袁滋为郑滑节度使,之间才近一年时间,袁滋是否到任吉州刺史?迁居吉州可能性更小。)
唐宪宗元和七年(公元812年)十月庚戌,以郑滑节度使袁滋为户部尚书。见《旧唐书•本纪十五》。
唐宪宗元和八年(公元813年)正月癸未,以户部尚书袁滋检校兵部尚书,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使。见《旧唐书•本纪十五》。
唐宪宗元和九年(公元814年)七月丙戌,以山南东道节度使袁滋检校兵部尚书,兼江陵尹、荆南节度使。见《旧唐书•本纪十五》。
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二月十六日壬子春分,袁滋率宗亲子属,用少牢于三室,自荆南来京师朝拜祖先。(注:袁滋在荆南居家四年,公元815年袁氏先庙竣工,袁滋请太子右庶子韩愈写袁氏先庙碑文已成。见《旧唐书•本纪十五》)
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七月丁丑,以荆南节度使袁滋为唐州刺史,彰义军节度使,申、光、唐、蔡、随、邓州观察使,权以唐州理为所。见《旧唐书•本纪十五》。
唐宪宗元和九年(公元814年) 淮西节度使吴少阳死,其子吴元济造反,以袁滋为唐邓军帅,滋言蔡兵劲,与下同欲,非朝夕计可下,宜广方略,离溃其心。及宿兵三年,调发益屈,诏出禁钱继之。滋揣天子且厌兵,自表入朝,欲议罢淮西事,道闻萧俯、钱徽坐沮议黜去,滋翻其谋,更言必胜,顺可天子意,乃得还。俄而高霞寓败,帝思以恩信倾贼,且滋尝云云,乃授彰义节度使,侨治唐州。又以滋儒者,拜阳旻为唐州刺史,将其兵。滋先世坟墓在蔡,吴少阳任淮西节度使五年间为修墓,禁刍牧,诸袁多署右职,禀给之。滋至治,去斥候,与元济通好。贼围新兴,滋卑辞讲解,贼因是易滋,不为备。时帝责战急,而滋至六月,以无功贬抚州刺史。未几,迁湖南观察使。见《新唐书•列传七十六》。
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春正月甲申,贬唐、邓节度袁滋为抚州刺史,以上疏请罢兵故也。
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九月庚子,以抚州刺史袁滋为湖南观察使。
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六月癸丑朔,日有食之。乙丑,湖南观察使袁滋卒,享年70岁。赠太子少保。
袁滋于公元817年正月贬任抚州刺史至公元817年九月调任湖南观察使,到公元818年六月卒,之间都是半年多,他到任的可能性不大,因下贬之官找理由不到任是惯例(有时在道上,又改贬它地),正因袁滋不到任再贬湖南为观察使,更不可能迁家了。
袁滋是位随官地而移家的,从时间推算:他在江西吉州可能住了几个月;在河南滑州住了七年;在湖北襄州住了一年半;在湖北荆州住了四年。卒后子孙们有能力将其送回京城袁氏家庙附近安葬。唐“诗豪”刘禹锡作《湖南观察使故相国袁公
挽歌三首》中“返葬三千里,荆衡达帝畿。”当可为证。附挽歌三首:
五驱龙虎节,一入凤凰池。令尹自无喜,羊公人不疑。
天归京兆日,叶下洞庭时。湘水秋风至,凄凉吹素旗。
丹旐发江皋,人悲雁亦号。湘南罢亥市,汉上改词曹。
表墓双碑立,尊名一字褒。尝闻平楚狱,为报里门高。
返葬三千里,荆衡达帝畿。逢人即故吏,拜奠尽沾衣。
地得青乌相,宾惊白鹤飞。五公碑尚在,今日亦同归。
六、解析袁滋支汉初支属
(一)袁滋七世祖袁恭不知迁出地无法判定汉初支属
袁恭因任官从外地迁入,是本族第一位居华阴者。哪里人未说明,无法判定他们在汉初属陈郡支或是汝南支还是彭城支。 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归到袁氏根基支上。陈郡是袁氏的根基支,说自已是陈郡支,在根基上永远不会错!因汝南支和彭城支是从陈郡支衍生的。
(二)袁滋六世祖袁颖至三世祖袁伦属华州人无法判定汉初支属
袁滋六世祖袁颖、五世祖袁温、四世祖袁士政、三世祖袁伦,属华州人。代数多了,他们可以认定为:陈郡华州支,或汝南华州支,或彭城华州支。
(三)袁滋三世祖袁伦属汝南支
袁伦,虽属华州人,后来迁居河南朗山,卒葬未详。是回迁还是再迁。袁伦与袁恭前后五代,容易了解到袁恭迁移前住址,因此袁伦回迁到河南朗山的可能性较大。
(四)袁滋自认属汝南支
1. 袁氏先庙碑载:袁自陈分,……。“维曾维祖,维考之施;于汝孝嗣,以报以祗。”其意为:自袁滋的曾祖回迁到河南朗山,祖父,父亲及袁滋出生地和生长地都在朗山,自然应以汝南作为孝嗣,以报答先人之恩德。
2. 《新唐书》列传第七十六载:“袁滋先世坟墓在蔡,吴少阳时为修墓,禁刍牧,诸袁多署右职,禀给之。” 《资治通鉴•卷239唐纪五十五》曰:“荆南节度使袁滋父祖墓在朗山,请入朝,欲劝上罢兵。”
3. 《旧唐书•列传136下》载:“袁滋,字德深,陈郡汝南人也。”
(1)陈郡
秦置陈郡,或为陈国、淮阳国、淮阳郡。辖今豫东、豫南及安徽近30个县市的广大地区,领12县: 陈县、固陵、阳夏、柘县、苦县、新阳、汝阴、寝县、新蔡、平舆、上蔡、项县。
隋为陈郡,下置宛丘县;
唐朝,沿袭州制,陈州淮阳郡统六县:宛丘、太康、项城、溵水、南顿、西华。
(2)汝南
汝南郡,西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治所在上蔡县(今河南上蔡县西南)。辖境相当今河南颍河、淮河之间,京广铁路西侧一线以东,安徽茨河、西淝河以西、淮河以北地区。
唐朝,“初置豫州,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以避讳改为蔡州”。 蔡州管辖十县,汝阳、朗山、遂平、上蔡、新蔡、褒信、新息、真阳、平兴、西平。
从上解可知:旧唐书中的“陈郡汝南”。陈郡,属泛指,袁氏发源于陈郡太康,故就从根上指为陈郡袁氏。汝南,是汝南郡的简称,西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置汝南郡。迁移到汝南郡地域的袁氏就成为较早的一大袁氏分支,人称汝南袁氏。唐朝改为豫州后又改为蔡州,其辖地基本上还是汝南郡地域。
《旧唐书》成书于后唐出帝开运二年(公元945年),距袁滋卒年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仅一百二十余年。旧唐书中的“陈郡汝南”,对袁滋支住地确山而言,西汉高帝四年前属陈郡辖地,其后由陈郡析置的汝南郡所辖,这是从根上地域归属辖地的统说。
4. 《新唐书•列传四十五》曰:“袁滋,字德深,蔡州朗山人,陈侍中宪之后。”
(1)蔡州
蔡州,“隋改溱州置,治所隋名上蔡,唐名汝阴,即今河南汝南。”上蔡、汝阴均是河南汝南郡管辖。
(2)朗山
朗山,西汉高帝四年(公元前203年)建县,名朗陵,县治在今任店镇任店村南侧,属汝南郡。成帝河平四年(公元前25年),于县西北境置安昌侯国。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又于县东北境置阳安侯国。东汉初年,省安昌入朗陵。西晋初又于县西南置安昌县。东晋十六国时期,县境先后为后赵、前燕、后秦的南部边区。其间公元351年、369年、417年,东晋势力重返中原,短时间为其北部边区。
隋初,废威州改为安昌县。开皇三年(公元583年),迁县治于今处。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安昌县为朗山县。
唐朝初年,改为北朗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废州恢复朗山县,属豫州。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代宗李豫讳,豫州改为蔡州,朗山县属蔡州,五代相沿未变。唐朝改为豫州后又改为蔡州,只是名称有变,其辖地基本上还是汝南郡地域。
(3)“陈侍中宪之后”为误说
《陈书•列传十八》曰:“袁宪,字德章,尚书左仆射枢之弟。幼聪敏,好学,有雅量。大同元年,释褐秘书郎。太清二年,迁太子舍人。……。南朝陈太建五年(573年)为陈侍中。京城陷,入于隋,隋授使持節、昌州諸軍事、開府儀同三司、昌州刺史。開皇十四年,詔授晉王府長史。开皇十四年,诏授晋王府长史。十八年(598年)卒,时年七十。赠大将军,安城郡公,谥曰简。长子承家,仕隋至秘书丞、国子司业。” 从上引知,袁宪生于公元528年。
《袁氏先庙碑》曰:“始居华阴,为拓拔魏鸿胪,鸿胪讳恭。” 官任北朝拓拔氏魏朝孝明帝(公元516年)及以后年间的鸿胪。相应出生接近年约为北朝拓拔氏魏朝孝文帝太和五年辛酉(公元481年),卒葬未详。
对照分析:
袁宪,生于公元528年,卒于公元598年。是东汉司徒袁滂(字公熙)的十二世孙,南朝陈太建五年(573年)为陈侍中,属陈郡支袁氏。其父袁君正约生于公元495年,是梁国的吴郡太守。宪的父亲及本人服务于南朝。袁宪子承家、承序。
袁滋,七世祖袁恭约生于公元481年,是拓拔氏北魏(公元386~534年)的鸿胪,袁恭子袁颖约生于公元515年,是北周(公元557~ 581年)的新县孝侯。袁滋的先祖服务于北朝。袁颖子袁温约生于公元556年,是隋左卫大将军。
两者比照,袁滋七世祖袁恭比袁宪早出世四十几年,袁宪如何生袁恭呢;袁宪与袁恭子袁颖属同时代人,两人如何相生;两者服务地分南北;父辈名不同;其子名也各不同。袁滋“陈侍中宪之后”说不成立!
新唐书此文作者在没有深入了解袁氏历史的情况下,为了名人效应而臆造的“陈侍中宪之后”说!
新唐书先以祖籍地说袁滋属汝南郡!后联系到人时又说成是陈郡支袁宪的后人,这如何理解?其一,说明在编纂《新唐书》时,人们对袁氏的早期大分支还不了解,袁姓人也没重视。即便是到了清、民时代,人们所修的袁氏家谱照样是支系不分,三大分支人交叉互用就是最好的证明。其二,《新唐书》错误之处较多,可作参考。人们在使用新、旧唐书时,往往以《旧唐书》为主要依据。在袁滋属汉初哪一分支问题上,应以祖籍地汝南郡为准!其三,“陈侍中宪之后”是《新唐书》的自相矛盾说,人与祖籍地发生矛盾时应以《新唐书》前说祖籍地蔡州朗山为准!这里以祖籍地汝南郡为准!
《旧唐书》成书比《新唐书》早近一百二十年,旧唐书从朗山先属陈郡辖地后归汝南辖地之根子上说是“陈郡汝南”人,新唐书指明具体住地在蔡州朗山,朗山属汝南辖地,新、旧唐书说的是一致的,都强调袁滋属汝南郡!
看问题应看本质,即然旧唐书从根子上说是“陈郡汝南”人;新唐书说“滋先世坟墓在蔡”,蔡州属汝南郡;资治通鉴说“袁滋父祖墓在朗山”,朗山即今确山县,属汝南郡;袁氏先庙碑亦称“于汝孝嗣”,即以汝南为孝嗣;袁滋首创“汝南录”,自认是汝南郡人。又有何理由不予认同呢。
现今袁氏家谱中自称袁滋后裔者:有将袁滋支上接汝南支者,其一,将袁滋七世祖袁恭、六世祖袁颖、五世祖袁温全免去,将袁滋四世祖袁仕政直接与天罡之子应升相接,袁天罡与袁滋均是汝南支,但他们不属同一宗支系。也有将袁滋支与陈郡支相接者,可见几种情况:其一,将袁滋七世祖袁恭免去,用袁恭子袁颖与陈侍中袁宪之父君正下接,这样袁滋六世祖袁颖与陈侍中袁宪之父同辈。其二,将袁滋七世祖袁恭,说成字君正,这样与“陈侍中宪之后”不合。其三,将袁滋七世祖袁恭,说成袁敬字子恭,此袁敬生于公元506年比袁恭晚生25年等等。真乃无奇不有,种种误接均源自新唐书“陈侍中宪之后”之误说。
七、袁滋是辕涛涂下49世孙
辕涛涂约生于公元前701年,袁滋生于唐玄宗天宝八年己丑(公元749年),两者相距701+748=1449年。
用代间隔30年进行匡算:1449÷30=48.3个代间隔。取整数48个代间隔,即辕涛涂为一世,袁滋为四十九世。
若用汝南汝阳支“代间隔年29年”进行匡算:1449÷29=49.96个代间隔。取整数50个代间隔,即辕涛涂为一世,袁滋为五十一世。
两项取中:袁滋是辕涛涂下四十九世或五十世孙。
八、袁滋七世祖袁恭之上溯
《中华袁氏通用世系》载:爰类(16世)-爰贺-爰辅-爰寿-榬终古-爰世-袁丰-袁万-袁良-袁昌-袁安(26世,三子:赏、京、敞子盱)-袁京(二子:彭、汤)-袁彭-贺(三子:闳、忠、弘)-忠-袁祕(31世)-袁龙-袁无忌-袁琇-袁遂-袁荣-袁披-袁曜卿-袁昙远-袁照-袁达-袁恭(袁滋的七世祖)-
这只是个人探究,想起个抛砖引玉作用。
希望有意研究者,特别是家谱中自称是袁滋后裔者们,积极行动起来大胆客观地谈各自的想法,看法。无须考虑对与错,讲理由就好。
袁氏历史问题研究,没有裁判,也不需要裁判,大家接受认可即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