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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飞贤:袁姓迁居黄竹坑史考(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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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scn 发表于 2016-10-20 20:5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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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姓迁居黄竹坑史考

    江西省永丰二中  袁飞贤 版权所有

    黄竹坑村是笔者的故乡,原名黄竹溪,因为永丰古县方言中“黄”“王”二字谐音,所以又名王竹坑,因村下部名披公祠东南斜对面池溏边有一大丛黄竹而得名【按:1、据该村村民袁欲辉和袁举洪两位先生称,名披公祠由晚清太学生袁震礼(字绍能)于19世纪晚期投资兴建,以其父亲的名字命名,堂名“余庆堂”,现在该祠处于半倒塌状态;2、该祠东南斜对面池溏现被填,那丛黄竹也于20世纪90年代被毁】。该村属江西省永丰县古县镇营下村委会,位于古县街西偏北约7.5公里处,距县城约25公里;村东南面的宝华山巍峨耸立,山势险峻,气势雄伟,海拔485.1米,数百年来象一位高大无比的勇士守护着勤劳善良的村民。该村村民109户,四百余人,其中袁姓(属陈郡支九岗袁氏桐岗族)占绝大多数,共90户,另有林、张、涂、刘、严等姓19户。关于袁姓何时又是怎样迁居黄竹坑,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下面我根据《桐岗袁氏重修族谱》(以下简称《重修谱》)和《桐岗袁氏十四修族谱》等有关资料对袁姓迁居黄竹坑的历史作一番考证,以期还历史本来面目。
    该村袁欲远先生曾是该村袁氏每年正月草谱记录的执笔人之一。在此期间他对该村袁氏珍藏的本族旧谱有所接触和了解,他曾记得某本旧谱上有该村袁氏始于清乾隆之前来此定居的有关记载。公元2011年10月,他和我在结束了黄竹坑宗亲代表乐安寻祖之行之后果然先后在《重修谱》里发现了清乾隆之前来自江西乐安的桐岗袁氏一些先人葬在黄竹坑及其附近的记载。比如,能彩公第三任妻子唐氏及其第三子继志、继怡公妻子李氏和能太公妻子管氏葬于黄竹坑人形(现该村袁欲荣房屋附近);能奉公及其妻子詹氏、能夹公和能奈公葬于黄竹坑月形(今营下塅月下);能夹公妻子曾氏葬于黄竹坑牛形(今塘边村至寨下村马路石坡下路东边一小山);能太公之子继勳葬于黄竹坑虎形(今虎形坑)。其中能彩公第三任妻子唐氏生存年代为公元1639-1689年,继怡公妻子李氏生存年代为公元1639-1677年,能彩公第三子继志生存年代为公元1666-1704年,从这三人的生存年代完全可以看出,他们主要生活在清初顺治康熙年间。上述这些人葬在黄竹坑及其附近,说明他们在清初顺治康熙年间迁居黄竹坑。从族谱记载可知,他们有的来自乐安赖村,有的来自乐安戴坊郊源,而乐安郊源和赖村离黄竹坑有一百余里甚至近二百里路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清朝初期),有那么多(达十人)并不富裕甚至贫穷的封建社会的普通老百姓,死后葬至如此之远处,如果没有迁居黄竹坑,那是不可能的事。至于他们具体哪一年迁居黄竹坑恐怕无从考证,我们只能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推测,使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尽量明朗准确。
    根据《重修谱》记载,从乐安迁居永丰黄竹坑的袁姓都属桐岗袁氏淑贤公派,从远的说来,为北宋初期长沙府尹(相当于今天的长沙市市长)、吉州刺史(相当于今天的吉安市军分区司令员)袁鳌之长子袁瓘(北宋真宗年间河南陕州路兵马使,居谷岗)、袁瓘之长子袁鹏【北宋神宗年间兵部尚书(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袁鹏之次子袁云【杭州海宁安抚司副使,出继桐岗袁鳌第五子袁琯之子袁凤为嗣】之后裔;从近的说来,为忠揭公次子义庭之孙汝东的后裔和四子义邦之子良诰长子汝玻、五子汝琏、六子汝瑢、七子汝璋、八子汝珪的后裔(良诰公次子汝璃、第三子汝琉和第四子汝瑚三人之后裔未迁居黄竹坑)。中国古代有“父母在,不远游”和父母亡故需守孝三年的传统,亦有妇女在夫亡后随儿子迁居外地或男子在妻亡后带领儿女迁居外地的做法,因此,这些人一般是在父母双亡或父亡或母亡并守孝三年之后分期分批迁居黄竹坑的。
    最早一批应该是良诰公长子汝玻的两个儿子即第三子能奉、第四子能夹、汝玻公长子能太的妻子管氏和儿子继勳。据《重修谱》记载,能太公葬于乐安郊源下湖,能太公妻子管氏葬于黄竹坑人形,能奉公及其妻子詹氏、能夹公葬于黄竹坑月形,能夹公妻子曾氏葬于黄竹坑牛形,能太公之子继勳葬于黄竹坑虎形(今虎形坑)。可见,能太公妻子管氏和儿子继勳是在能太公离世之后随能奉公和能夹公迁居黄竹坑的。这批人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是公元1658年(清顺治十五年)或之后,即大致在清初顺治末年康熙初年,因为能奉公和能夹公的父亲汝玻公殁于公元1645年,母亲胡氏殁于公元1656年。这批人是最早来黄竹坑建房定居的袁氏先祖。
    关于袁姓迁居黄竹坑,民间至今还有这样一个传说(由袁欲远先生讲述):很久以前,乐安有两个袁氏兄弟因放鸭(一说养鸡)来到黄竹坑,结庐扎棚住在沙山里(今黄竹坑村上部对面双鱼岭南面),一天天黑时,外地来了一位风水先生,袁氏兄弟留他住了一晚,并热情款待他,第二天风水先生离开前,对这一带风水地形察看了一番,认为此地东南面的宝华山是一座文峰,可保子孙文人辈出,于是建议袁氏兄弟到双鱼岭北对面山脚下(今黄竹坑村所在地)建房定居。兄弟俩采纳了这一建议,便在黄竹坑定居下来。这里的袁氏兄弟可能就是最早来黄竹坑建房定居的能奉公和能夹公兄弟。
    第二批是良诰公第五子汝琏的长子能奈及其儿子继发。说他们迁居黄竹坑,依据有二:一是据《桐岗袁氏十四修族谱》记载,能奈公“徙居黄竹溪(坑)”,葬于黄竹坑月形;二是《重修谱》“永丰房”( 公元1719年编修《桐岗袁氏八修族谱》时分立该房,公元1805年编修《桐岗袁氏十修族谱》时改称黄竹溪房)部分记载了能奈公儿子继发(“永丰房”第一人)的名字和生世情况。据《重修谱》记载,能奈公妻子宋氏葬于乐安郊源下湖虎形,由此可推知,能奈公和儿子继发是在宋氏离世之后才迁居黄竹坑的。因为能奈公的父亲汝琏公、妻子宋氏和儿子继发的生殁时间皆失考,所以能奈公和儿子继发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很难确定,但根据现有资料还是可以摸出一些蛛丝马迹。汝琏公是良诰公第五子,其生殁时间可根据其他兄弟的生殁时间进行分析推测得出一个大致的结果,其他兄弟的生殁时间如下:汝玻公是良诰公长子,生存年代为公元1583—1645年;汝璃公是良诰公次子,生于公元1587年,殁失考;汝琉公、汝瑚公分别是良诰公第三子、第四子,生殁时间皆失考;汝瑢公是良诰公第六子,生存年代为公元1602—1706年;汝璋公是良诰公第七子,生存年代为公元1608—1687年;汝珪公是良诰公第八子,生存年代为公元1611—1690年,据此可推测,汝琏公大致生于公元1599年前后,大致殁于清顺治(公元1644—1661年)末期康熙(公元1662—1795年)初期,因此能奈公和儿子继发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大致在清康熙初期。
    第三批是良诰公第八子汝珪的次子能振,以及长子能柄的妻子刘氏和儿子继徽。说他们迁居黄竹坑,依据有三:一是《重修谱》有能振公和妻子刘氏“同葬牛形庚向”的记载,据袁欲远先生称,庚向就是东西方向,而黄竹坑牛形也是东西方向,因此,这里说的“牛形”就是黄竹坑牛形,说明能振公迁居并葬于黄竹坑是可信的;二是据《重修谱》记载,能柄公妻子刘氏葬于“永丰”,说明刘氏生前已迁居“永丰”,这里的“永丰”具体是指永丰黄竹溪(今黄竹坑),为什么呢?因为桐岗袁氏淑贤公派迁居永丰的共有三支,第一支是迁龙冈牛角坵的能蓰公(鳌公24世)支,第二支是迁古县黄竹溪(坑)支房,第三支是迁坑田南边村的圣善公支(据桐岗袁氏旧谱可知,能柄公为鳌公24世,圣善公为鳌公26世,因此圣善公支不可能包括能柄公支),由此可知,能柄公一家应属以上三支中的古县黄竹溪房,能柄公妻子刘氏和儿子继徽应该是迁居永丰古县黄竹溪(今黄竹坑),而不是永丰龙冈牛角坵和坑田南边村;三是《重修谱》“永丰房”部分还记载了能柄公儿子继徽,能振公三个儿子继箕、继裘、继跡的名字和生世情况。这批人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是公元1663年之后至公元1687年能振公离世之前即公元1663—1687年(清康熙二年至二十六年)之间,因为能柄公、能振公和能拔公的母亲陈氏殁于公元1656年,能柄公的儿子继徽生于公元1663年,公元1663年之后的某一年能柄公离世(具体时间族谱没有记载),不久,其妻子刘氏和儿子继徽随能振公迁居黄竹坑,此时能柄公、能振公和能拔公的父亲汝珪公(殁于公元1690年)还在世,之后由能拔公留在乐安负责照顾。
    第四批是汝东公长孙,能授公长子继怡及其妻子李氏。说他们迁居黄竹坑,依据有二,一是据《重修谱》记载,继怡公妻子李氏葬于黄竹坑人形;二是继怡公葬于何处,族谱没有记载,但他离世时间晚于妻子李氏(据《重修谱》记载,继怡公殁于公元1687年,妻子李氏殁于公元1677年),既然如此,在李氏离世之前,继怡公和李氏作为夫妻应该同居一个地方即黄竹坑村,这样看来,继怡公迁居黄竹坑也是无疑的。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很可能在公元1674—1677年即清康熙十三年至十六年之间,因为继怡公母亲陈氏殁于公元1672年,妻子李氏殁于公元1677年。在继怡公迁居黄竹坑之后,父亲能授公还活着,直到公元1682离世。在此期间,由留居乐安的三个弟弟继懩、继察、继惕负责照顾父亲。
第五批是良矩公之孙,汝东公次子能彩及其第三任妻子唐氏和能彩公第三子继志。说他们迁居黄竹坑,依据有二,一是据《重修谱》记载,能彩公第三任妻子唐氏及其第三子继志葬于黄竹坑人形;二是能彩公葬于何处,族谱没有记载,但他离世时间晚于第三任妻子唐氏(据《重修谱》记载,能彩公殁于公元1694年,其第三任妻子唐氏殁于公元1689年),既然如此,在唐氏离世之前,能彩公和唐氏作为夫妻应该同居一个地方即黄竹坑村,这样看来,能彩公迁居黄竹坑也是无疑的。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在公元1683—1689年即清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八年之间,因为能彩公父亲汝东公殁于公元1681年(此时汝东公已90岁高龄,妻子早已离世),能彩公第二任妻子习氏即第三子继志的生母殁于公元1679年,第三任妻子唐氏殁于公元1689年。
    第六批是良诰公第七子汝璋的长子能把和第三子能栋的两个儿子即继拱、继北;汝璋公次子能执全家亦很有可能迁居黄竹坑。其中,能把公是否迁居和葬于黄竹坑?现在还是一个谜,因为族谱没有记载,不过,笔者在此问题上所持观点是:能把公生前的确带领两个儿子迁居黄竹坑,只是到了晚年,因思乡心切,或因老家还有房子等财产,于是带领妻子黄氏又回到了乐安郊源,去世后葬在乐安郊源。其依据有三:一是今天黄竹坑唯一幸存的始建于清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的袁姓宗祠名为“袁能把公祠”(堂名“积庆堂”),如果能把公没有迁居黄竹坑,那么就没有必要采用其名来为这一支派的宗祠命名,正是因为他迁居黄竹坑,成为这一支派的始祖,所以后人才兴建宗祠来纪念他、祭祀他;二是《重修谱》有这样的记载:“(能把公长子)继周,讳九授,迁永丰二十二都(此有误,应为二十七都)黄竹溪(今黄竹坑)而成家焉,葬黄竹溪蟠龙形(今塘边村蟠龙形)庚甲向。”桐岗袁氏十四修谱序还有“继商(能把公次子)、继周诸公由赖村徙黄竹溪”的记载(按:应该是由乐安郊源徙黄竹溪,因为据族谱记载,他们的父亲能把公属郊源房,且公元1985年修成的《江西省永丰县地名志》有这样的记载:“(黄竹坑)袁姓从乐安县戴坊迁入”。据袁裕远先生寻访,郊源即属乐安戴坊镇)。以上资料显示,继周公、继商公两兄弟是一起从乐安郊源迁居黄竹坑的,作为兄长继周公是迁居黄竹溪之后才结婚成家的,由此可推测,作为弟弟的继商公更是如此。既然他们两兄弟是作为十七八岁未婚小伙子外迁定居的,那么他们的这一行为肯定是在父亲能把公带领下进行的。换句话,是能把公带领妻子儿女整个一家人从乐安郊源来到黄竹坑定居。如果只是继周公、继商公两兄弟一起从乐安郊源迁居黄竹坑,而把他们的父亲能把公和母亲黄氏扔在老家,这不符合中国“父母在,不远游”的老传统。由此可知,能把公本人和他两个儿子一样生前已迁居黄竹坑;三是《重修谱》有能把公和妻子黄氏“同葬本里牛形庚向(东西方向)”的记载,这里的“牛形”之方向与黄竹坑牛形虽然吻合,但这里所说的“本里”应该是指乐安郊源,因为按族谱记载,能把公仍属郊源房,不属黄竹溪房。这说明能把公夫妇晚年回到郊源,去世后葬于老家是可信的。
    我们说,和能把公一起迁居黄竹坑的很有可能还有其二弟能执公全家(三弟能栋公已于能把公等人迁居黄竹坑之前即公元1689年离世),其依据是:据《桐岗袁氏十四修族谱》记载,能执公和妻子杨氏同葬于永丰盘岭,《重修谱》“永丰房”部分还记载了能执公两个儿子继惕和继谁的名字和生世情况。这显示能执公生前很可能迁居永丰。这里能执公生前可能迁居的“永丰”即能执公和妻子杨氏葬地“永丰盘岭”字样中的“永丰”与第三批中能柄公妻子刘氏和儿子继徽迁居的“永丰”即能柄公妻子刘氏的葬地“永丰”一样具体都是指永丰黄竹坑(前后两者的理由相同)。另外,这里的“永丰盘岭”很可能是指黄竹坑盘(蟠)龙形。
    之所以说能栋公的两个儿子即继拱、继北也和他们的伯父能把公等人一起迁居黄竹坑,其依据就是《重修谱》“永丰房”部分记载了他们的名字和生世情况。
    这批人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是公元1691年(清康熙三十年)之后,因为能把公和能执公的父亲汝璋公殁于公元1687年,和能把公等人一起迁居黄竹坑的继拱公和继北公兄弟的父亲能栋公殁于公元1689年。其实,根据现有资料可推知,这批人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大致在公元1700年(清康熙三十九年)左右,其依据有二:一是继周公生于公元1682年,至公元1700年,继周公满18周岁,古代男子常常是在这个年龄结婚,继周公很可能也遵循了这个常规。《重修谱》资料“继周,讳九授,迁永丰二十二都(此有误,据《光绪吉安府志》记载,应为二十七都)黄竹溪(今黄竹坑)而成家焉。”表明:继周公是在迁居黄竹坑之后不久结婚成家的(结婚时间很可能是公元1700年冬天,农村人办结婚喜事一般在冬天),由此可知,能把公全家是在继周公结婚前不久迁居黄竹坑的;二是很有可能和能把公一起迁居黄竹坑的二弟能执公殁于公元1701年,这更表明这批人迁居黄竹坑是在公元1701年之前或公元1700年左右。
    第七批是汝珪公第三子能拔的两个儿子继业、继产。说他们迁居黄竹坑,其依据是《重修谱》“永丰房”部分记载了他们的名字和生世情况。这批人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是公元1711年至公元1719年立“永丰房”之前即公元1711—1719年(清康熙五十年至五十八年)之间,因为他们的父亲能拔公殁于公元1709年,母亲张氏殁于公元1707年。
    第八批是良诰公第六子汝瑢次子能安的两个儿子继有、继才。说他们迁居黄竹坑,其依据是:《重修谱》“永丰房”部分记载了能安公两个儿子继有、继才的名字和生世情况。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应该是公元1722年之后,公元1733年之前。因为继有公、继才公父亲能安公殁于公元1712年,母亲黄氏殁于公元1720年,继有公自己殁于公元1733年。这一支派在黄竹坑大约住了四代之后又迁回祖籍之地乐安赖村居住,因此该支又称赖村黄竹溪支。至今乐安赖村还有继有公的后裔即举福、举禄、举明、举华四兄弟及其子孙们。
    以上对八批先祖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先后顺序的排列不一定完全准确,因为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基本上无法准确到哪一年哪一月,本文只能根据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推测,确立一个大致的范围,这样给正确排序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上述八批先祖除第四、五批(属良矩公后裔)直接来自乐安赖村外,其余六批(属良诰公后裔)皆来自乐安戴坊郊源;    第一至第七批迁居时处于赖村房和郊源房阶段,第八批迁居时处于永丰房阶段。这些人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在黄竹坑住了若干代之后绝嗣,这一类人数较多,第一、三、四、五、七批,第六批的能执公、继拱公、继北公都属这一类;第二类在黄竹坑住了若干代之后返回乐安居住,第八批的继有、继才公属这一类;第三类是迁居黄竹坑之后一直到今天都有后裔在黄竹坑延续,这一类包括第二批的能奈公和第六批的能把公,他们的后裔构成今天的黄竹坑袁姓即桐岗袁氏黄竹溪房。综合上述可知,不管哪一类,他们迁居黄竹坑的时间基本处于清朝顺治和康熙年间。据《重修谱》资料显示,清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黄竹坑袁姓已有二三十户人家,处于永丰房阶段,已构成了一个具备一定人口规模的村庄。
    另外,黄竹坑村还有一个新诞生的但永远属于黄竹坑村一部分的新村区即普安场,她是怎样形成的?现状如何?,顺便在此作一交代:该区位于黄竹坑老村至白石下村马路边上,离老村有一余里,公元1973年黄竹坑村民袁举豪和习招英夫妇(即笔者的父母)最早到此建房开基,公元1974年2月全家迁居于此,并开始单干种田,但形式上仍属黄竹坑村第一生产队。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黄竹坑老村部分村民一是因为家里绝大部分责任田分在普安场,二是因为老村地势不平坦,人多拥挤,缺乏土地建房,所以时断时续地向普安场迁移。至今普安场有村民15户,其中,袁姓14户,刘姓1户。
    由于资料不足,族谱记载不详细不全面不明了甚至不准确或存在印刷错误,加上三百多年来一直没有人对袁姓迁居黄竹坑这个问题作过深刻系统的研究,因而没有任何现成的研究成果可借鉴,这样给研究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加上笔者水平有限,因此尽管本文从搜集整理资料到起草撰写,从反反复复修改补充到完稿前后费时达六个月之久,但错误、纰漏、依据不足之处和不确定因素还是在所难免,在此敬请父老乡亲、专家和读者谅解并给予批评指正!
“悠悠万世功,矻矻当年苦。”谨以此文纪念在那艰难岁月艰苦创业,为故乡黄竹坑村的奠基和兴旺,为子孙后代的幸福作出过贡献的先祖们!最后让我们怀着一颗孝祖敬宗之心,向诸位先祖行叩首再拜之礼!

        公元二O一二年十月九日完稿于永丰县城恩江镇
        说明:据桐岗袁氏旧谱,笔者为桐岗袁氏黄竹溪房鳌公三十五世裔孙,实际为鳌公三十八世裔孙。


附:黄竹坑村“风景”图片(袁飞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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