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意义上的--族谱、宗祠、祭祖
一、族谱
族谱,也叫家谱、宗谱、家乘、谱牒,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记载家族或宗族家世渊源、传承世系和宗族事迹的典章文献。简而言之,即家族或宗族的史书。
“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家谱历来被视为与正史、方志并列的三大史学体系,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亟待开发、整理研究的魄宝。毛泽东主席早在1957年于成都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历史研究时,曾对家谱给予高度评价:“收集家谱、族谱,加以研究,可以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可以为人文地理、聚落地理,提供宝贵资料。”
国家档案局和国家教委也曾指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亟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俗学、经济学、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作用。”对于身居异国它乡的海外侨胞来说,家谱是他们寻根认祖的血缘凭借,也是寄托维系故国情怀的桥梁纽带。
家谱作为载录家族、宗族事迹的史书,由来已久。据考古发现和历史考证,早在殷商时期就有刻在兽骨和龟甲上的商王世系,即“甲骨家谱”,现存最早的文学家谱是由后人辑录的世本一书,载录了传说中炎黄世系和五帝谱系,是太史公司马迁撰修“五帝平纪”和各个世家的重要依据。周代以来,历代都有专掌修谱的史官。魏晋南北朝时,由于门阀制度的盛行和“九品中正法”的实施,修谱之风大盛。一直到隋唐之际,谱牒的修纂,大都由官方谱局编写。宋代以后,私家修谱之风日渐盛行,并形成了一整套体例完备、格式规范、内涵丰富的谱学体系,家谱体例至此基本定型。其中影响最大、为后人所推崇的是欧阳修、苏东坡分别创立的“欧、苏体例”。
欧、苏谱例,重在图表之创新,都是五世则迁的小宗谱法,每图只谱五世,五世以后,格尽另起。在形式上,欧体是左右横的,每图五栏;苏体是上下直行的,每图只到五世。
欧、苏谱例由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五项内容构成,记述原则是:只书男与嫡妻,不书生女、不书继娶、不书妾。
元、明、清三代家谱体例沿着欧、苏谱例发展,记事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谱论、像赞、族规、家训、恩荫录、五服图、字辈排行、人物传记、文约契据、艺文著述等多项内容,成了名副其实的家族历史,有些族谱开始记载女儿的名字,特别是女婿若是有功名的名门望族,其名字载入岳家族谱也可增光添彩。继室、侧室也可入谱,尤其部分小妾也因生有儿子,“母以子贵”,特许入谱。入继子嗣和入赘女婿,也有的允许入谱,但要记注分明,加以区别。如同姓入继,仍用红线连结世系,异姓入继则用黑线。有的宗谱仍坚持不许“异姓乱宗”,不予记载,或在宗谱之末附加一卷,专载螟蛉之子及其后裔。
明清之际谱学的发展,不仅突破了欧、苏体例,而且出现了房谱(支谱)、族谱、统谱及异姓联谱等多种形形色色的谱牒。其中房谱为族谱之支谱,专记某房某支谱系。统谱(通谱)为统宗世谱,把分布于各地的同族各宗支汇总、统贯于一谱,几乎是某一姓氏的历史渊源、迁徙分布及繁衍变迁的历史总汇。如明代张宪、张阳辉主修的张世统宗世谱,从黄帝时赐姓记起,直到明嘉靖年间,时期跨度达数千年之久。含括了全国张姓各个支派117派。
异姓联谱是谱学史上的一大突破,不仅打破地域界限,而且打破了姓氏界限。将起源于同一祖先的不同姓氏宗族编撰成一部大谱。如宋代福州人翁乾度生有六子,各得一姓,分别是:洪姓、江姓、汪姓、翁姓、龚姓、方姓,兄弟六人同列进士,皆为显贵。其后六姓异姓联谱,号为“六桂堂”。再如,张、廖、简三姓,董、杨二姓,皆因先世出自同一始祖,故有异姓联宗、联谱之举。尤为特殊的是明代凌迪知撰修古今万姓统谱,认为“五帝三王,无非出于黄帝之后,黄帝二十五子,而得姓者十四”,十四姓又支分派别,衍生出千家万姓,若追根溯源,同为黄帝后裔,同是黄帝一人所分,因此应联天下万姓为一家。故此名之为“古今万姓统谱”。凌氏的这种观点,确实道出了中国姓氏起源和家族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后人所赞同。中华民族所以常常统称为“炎黄子孙”,就是因为当今各姓氏的“人文初祖”是古代两大部落首领炎帝和黄帝。各姓氏追根溯源,都是炎黄后裔。这是中华姓氏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根本所在。
由于家谱具有维系血亲、载录家史、规范伦理等特殊的社会功能,各个宗族对于家谱的创修极为重视。每隔三十、四十年都要重修、续修一次。
家谱的纂修是宗族的大事,不仅要有严密的组织机构,严格的工作程序,也要一定的人力、财力为基础。
首先,要组建以族长为首的家谱编委会(俗称开设谱局),由主修(由族长担任)、倡修、编修、监修、协修、校阅等组成,编委会人数多少主要看宗族大小、门派多少而定。
其次,筹措修谱经费。一般由族田、祭田和其它族产的收入来支出,以及族中有钱人的捐助。此外每个入谱的男丁都须交纳一份谱银。
再次,将拟定的谱例,分发各个支房,要求族众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尤其是族众散居于众多州县的大族,各房支都要责成专人限期登录、收集相关资料。
最后,谱书修成后,要举行隆重的祭谱、拜谱仪式,族众济集祠堂,祭告祖先。先将谱本一套存放祠堂,然后由族长按房、支发谱,每房(支)一套,并编列序号,登录在案。每年元旦、清明或春、秋两季祭祖时,要求藏谱之家携带谱本,入祠堂查验,谓之“会谱”。如保存不善或有遗失篡改会受到严厉惩罚。
在门第等级观念盛行的宗法社会中,族谱是血缘传承世系的重要凭借,也即家族或家庭档案。一些源起于贫*之家的宗族在暴发后,往往要攀附名门,冒认祖先,以显示其高贵血统、祖宗的荫德。因此名门望族都强调秘藏族谱,严禁示人,以免同姓异宗族攀附冒认。故而有“黄金犹可借,家谱不可借”的古训,使家谱成为秘不示人的传家之宝。
二、宗祠
宗祠,也称祠堂、宗庙、家庙,是宗族祭祀祖先的地方,被视为血缘崇拜的圣殿。人类对祖先的崇拜由来已久,早在氏族社会已经盛行,在殷墟遗址中,就发现有祭祀墓主而建造的享堂。殷商时期,同姓者有共同的“宗庙”,同宗者有共同的“祖庙”,同族者有共同的“祢庙”。到周代,由于宗法制度的确立,庙制逐步完备。据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这里所说的“七庙、五庙、三庙、一庙”,是根据不同的社会地位,可在宗庙中分别设制和祭祀七代、五代、三代、一代以上祖先的亡灵。庶民不设宗庙,在寝堂中祭祀祖先,宗庙是宗族血脉所系,也是宗族盛衰的标志。兴旺的家族,四时祭享、香火不断,衰败的宗族,则宗庙残颓,香火断绝。尤其是帝王的宗庙(也称太庙),不仅是宗族的象征,也是国家政权的象征,“宗庙社稷”的存毁往往成为一个朝代、政权兴亡更替的代名词。
民间的祠堂,是西汉时才发达起来。秦汉时,往往在帝王陵墓所在之地建立祠堂,以便祭祀,故也称为“享堂”,因所用建筑材料多为石块,也称“石室”。民间也有仿效,魏晋以后,民间祠堂的发展相对缓慢。至宋代,由于理学盛行,儒家“三纲五常”伦理道德观念得到加强,“孝为百行之首”。所以朱熹在家礼中规定:“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而且,“或有水盗,则先救祠堂,迁神主遗书,次及祭品,后及家财”。祠堂被视为高于一切,为家族命运之所系,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因此,名宦巨贾,豪门望族,均建祠堂,以显其本,以祭其祖。宗法、血缘观念得以由此强化。
明清时代,宗族制度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祖先祭祀作为家族的重要活动,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祠堂成为家族具有凝聚力的象征。所以在族规、家训中,立祠堂、重祭祀占有相当突出的位置。祠堂的营建成为全体族人共同的主导意识。尤其是明代后期至清代,在人文发达的江南地区,祠堂的建筑十分普遍。以江西省为例,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统计,在全省78个州县中,由全省同族姓建的总祠89处,各地一族独建的祠堂8994处,几乎所有镇都有祠堂。祭祀对象主要是得姓始祖、当地始迁之祖和本支开派之祖和以功德、爵位著称的历代先祖。在祖先崇拜和追源溯流心理支配下,祠堂祭祀祖先往往至数十世、上百世之远。如周姓则以后稷为始祖,吴姓以泰伯为祖,姜姓以姜尚为祖,袁姓以袁绍为祖,王姓以周灵王太子晋为祖等等。
由于祠堂祭祀先祖的范围、内容不等,所以祠堂有总祠、支祠、分祠等不同类别和称谓。一族合祀者为总祠,或宗祠;分支各祀者为支祠、分祠。祠堂的规制,视家族人口的众寡和族田、族产的多少而定。一般为数开、数进的宫殿式建筑,富裕家族的祠堂则异常的富丽堂皇,有二、三十进的房宅。
祠堂里安放祖先的神主牌位,上面书写某某祖先的名讳、生卒年月、原配、继配氏姓,有的红底黄字,有的白底黑字,被认为是祖先的灵魂所在,因而也叫“灵位”。灵位的安放也有一定的规矩。正中神龛最为崇重,安放供奉本族始祖,左龛为“崇德”,供奉有功名出仕、德泽于民的先祖;右龛为“报功”,供奉捐资赠产、大修祠堂、购置族田、创办义学等有功于本族的先祖。此外,其他的历代祖先则按“左昭、右穆”的顺序分别安放于偏殿、侧室。除受到出族之罚外,一般男子死后其神主牌位都可进入祠堂。也有部分族人,因敬奉宗祠,出家为僧,或娶**为妻及操业卑*并因而不得参加考试者,均不得在宗祠立位。
祠堂的管理之权,一般由长门嫡派出任族长,主持管理,并选派族中子弟负责日常有关事务,按照族规家法严加管理。在平时,族众应维持宗祠庄严、清静的氛围。祠堂应锁闭大门,从耳门出入。在祠内不得堆放粮食、柴草、棺木及其他杂物,不得让人借宿,不得让工匠作工也不得开设茶坊,特别是不得在祠内聚赌,或是将宗祠赁于他人。有些宗族特许族内的文人在祠内读书或会文。到民末清初,不少宗族还利用祠内的空房来兴办小学。不过,有的宗族认为宗祠“永宜清静”,唯恐“异姓杂处,有亵先灵”,因而一直禁止将宗祠作为办学的场所。对于祠内的财产,如祭桌、祭器等,祠堂的执事人员都应随祭随藏,并逐一登记入册,禁止族人私自借用。也有些宗族允许族人在婚、丧诸事时借用祠内器用什物,但在事毕后他们应立即送还。有些家法族规中还有维护宗祠周围环境的规定,如不得将宗祠附近之地作晒场和工匠的作场,不得在通往宗祠的道路等处拴系牛羊,摊晒、堆积杂物等。为了保护好宗祠,有些宗族雇佣专人来进行管理。另一些宗族则由各房或各支来轮流“值年”。在宗祠的房屋有所损坏时,他们就应及时进行维修。
三、祭祖
宗祠中举行的最隆重的仪式是对祖宗的祭祀。大多数宗族每年举行春秋两祭。也有此宗族只举行春祭,也有的宗族实行四时祭祀即每年春、夏、秋、冬各祭一次,具体时间无统一规定,多在民间传统节日。如:清明、夏至、秋分、冬至进行。遇有子孙科举、或晋升官爵、或受朝廷的恩荣赏赐,也可开祠堂特祭。在祠祭日的前夕,有关执事人员应清扫宗祠,布置祠内的享堂,并按照本族的祭规准备好各色祭品。祭品不应过奢,但也不得数量不足,或质量稍次。大祭前执事的子孙应先期练习祭仪,“务令骏奔娴熟,赞唱清朗”,不得在祭祀时弄出差错。并有明确分工:有主祭人、分祭人、司赞、司祝、司爵、司筵、纠仪等执事人员,分别负责主持、司仪、读祝词、管祭品、祭器、纠察纪律等。在祠祭日,合族成年男子都应与祭。即便散居到数十里、数百里以外,每年或每两三年也须与祭一次。族众于祭日的清晨务必风雨毕集,不得迟到。与祭者必须身着礼服,衣冠整肃,不得蓬头赤足,或身着短衣小帽。同时,不少宗族除禁止妇女入祠与祭外,还禁止孩童与祭。这是唯恐小孩不懂事,会吵闹、捣乱,破坏祭祀的肃穆气氛。祭祀开始后,族众应依照辈份来列队,不得先后羼越。在按祭规行礼时,不得草草敷衍,也不得乱言、戏谑、喧哗。
祭祖的原则是“必丰、必洁、必诚、必敬”。其中最根本的是“敬”,就是对冥冥之中的祖先心存敬畏,虔诚信奉,“事死如事生”。祭祀祖先最主要的礼仪是“三牲、三献”与“尸祝”。“三牲”是指牛、羊、猪三种供品,也称“太牢”,古代只有帝王、圣贤才能享用。二品以上官员可用猪羊各一只,五品以上用羊一只,五品以下人家,只用猪一只,猪羊供品,统称“少牢”。三献是“初献、亚献、终献”三道上供程序。“尸祝”,是指代替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的人,称为“尸”,对“尸”致祝辞和为鬼神传话的人为“尸祝”。“尸”一般由臣下或晚辈充任,后世改为用神主、画像来代替。
祭祖的大致程序是:①主祭人向祖宗神位行礼;②族长离开享堂,迎接牺牲供品;③初献,在供桌上摆放筷子、匙勺、盏碟;④宣读祝辞;⑤焚烧明器纸帛;⑥奏乐;⑦族人拜祖;⑧二献,上羹饭、肉;⑨三献:上饼饵菜疏、果品;在初献、二献、三献之间,都有上香、礼拜等仪式;⑩撤走供品;⑾族人会餐(古人称为享胙),分发供品(也称散胙)。
但在实际祭祖程序中,三牲、供品、祭器摆放都是事先陈设整齐,届时由主祭人带领族人跪拜、致词。程序上大为减化。
祭祖的经费开支,一般由族田、族产公共收益中支出,若有不足部分则由族人捐助或摊派。
宗祠,除祭之外,还是处理族中重大事务和族人纠纷的场所,多由族长主持,约集众人,按族规家法进行处置,因而宗祠也就成为行使族权的场所,具有宣扬教化伦理、凝聚约束族人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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