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宗亲好? 很高兴看到众多宗亲参与‘新说’之讨论,这是一件大好事。“先把观点立起来”,兆勇、达军语。大家都来参与论辩,不管将来结论如何,说得过去的留下来,说不过去的自动放弃,没什么不好。为解决“姓氏书”为有些姓氏造成的误解,理应由他本姓氏的人,自发的起来进行辩证,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结论。袁氏现在辩证的正是如此。 下面就admin的两贴谈谈看法,先谈第一贴: 一 关于‘父候’、‘父王’说 王与候是有等级的不同,在正式埸合或对外是不可相混的。‘王’比‘侯’大,这是都知道的。但,在一个家的内部,分的也没那么清。家人们、儿女们为了尊重父亲,不称‘父候’而称‘父王’,这是常理。 ‘王父’一词,是古时的当代人(如林宝)借用不太合适的古词,来述说姓氏的事。‘父王’一词,明显是针对乱用‘王父’一词的纠正。用以提醒。到正文时当然只会用父亲两字。 现代人应一改‘王父’之词,改名、改姓用的父亲字,就说父亲。用的是爷爷的字,就说爷爷。不是即合理又准确吗。评这一条,实为上贴之呻吟。 二 “何必假齐人之手” 1 首先陈厉公被杀不是宣公一人所为。而是利公、庄公、宣公和蔡人同为。没必要以混视听。 2 陈宣公二十一年,宣公杀死太子御寇,目的是明确的。宣公为了讨好小老婆,要立小老婆所生的儿子款。这只是表面现象。实质上宣公杀太子,是因为宣公认为太子已经影响或威肋到宣公的执政位置。他不“多杀一个侄儿”,正是这时的涛涂,对宣公没有造成象太子御寇那样的威肋。他们三兄弟和蔡人只杀厉公,不杀厉公子完。就是因为陈完没够成对他们三兄弟的威肋。就是最好的例证。 3 陈宣公想假齐人之手。是因为齐人看准了涛涂的,准国君身份。一再要求涛涂从齐盟,涛涂就是不从。齐人完全可以直接与陈侯谈从盟事。为什么齐人要双方都谈?要是一个一般性质的大夫,(又是一个小国的大夫)齐人会这样自找烦脑?! 再者,当时涛涂在齐人手里。陈宣王已感到涛涂的威肋越来越大,想杀涛涂也不可能。只有采取,始终不救助,以利假手。 4 “涛涂赐谥号宣”。所谓谥号,是在人死后得的。要是涛涂,不采取让一步的策略。即不争国君位,改姓明志,与宣公同从齐盟的话。而是只顾自己,单独与齐人盟。那陈国的历史将改写。国人还会这样尊重他吗?宣公的后代还有机会赐封吗?这一条正好更进一步的证明了陈宣公与涛涂合作的真实性。 这第二条,本想一混视听,结果为对方作了个旁证。 三 “不但周有史官” 作为国家,有史官是常识。古代就有是真话。就象有人说“我们国家现在的大学生多如牛毛”。但不等于中国人个个都是大学生一样。一个刚刚成立的陈国,国又小,人材自然缺一些。一段时间,没考虑到的问题,自然不只‘史官’一件。缺乏管理经验,没设史官是正常的事。比如一个刚建的网站,起初不也是这没弄好,那又出了问题。道理是一样的。 一个重要的史实是《史记·陈杞世家》中,“禧公六年,周宣王即位(前827年)。”这是国家确定的标准时间。向上溯,即幽公二十三年卒,慎公卒幽公立。这就很清楚了慎公卒的时间为827+6+23=前856年。从慎公卒到陈胡公立国(前1046年)。在这190年里,只记录了3代人,四位国君。记录是:胡公卒,子申公立。申公卒弟相公立。相公卒,立申公子突。这段时间要是有‘史官’,怎会记成这个样呢?三代人四位君执政190年,怎么分时间?这就是陈国开国初没设史官的直接证明。这个问题在‘新说’中已讲过。评第三条,叫没过细看贴。 四 ,三、四个字的名子,在古、在今都有。但他不合陈国世家以起单字名为多的规律。这也是在‘清源’贴中说过的。评这一条同笫三条。 五 1 “胡公设三位”,这个向题在‘清源’贴中讲过。但,要谢谢对两‘胡公’改‘陈候’的更改,以后可用‘陈公’替更合适。从这一点上看,你还是赞成涛涂上溯世系的。 2 “涛涂,妫姓,非陈姓”。这倒是个笑话,也有个上溯姓氏的问题。妫满,这是他受封陈国前的名字。受封陈国后,大家叫他,陈公满、陈胡公、胡公满等。陈国的妫满大家可称他为陈公满,他的子孙在陈國,当然也可称陈完、陈涛除。陈公满的后人姓陈,也是理当。要说涛涂源于妫是真的。我们都是炎黄子孙,总不能都用他俩的古姓吧。《史记》“齐桓公欲使陈完为卿”,这里用的是陈。“吓跑陈厉公的儿子陈完”,这里也用的是陈。即然史记和你都可以用陈,那涛涂为啥就不能用陈涛涂呢?在这三条里,谁也没有说他本姓什么呀!田完可以高攀陈姓,辕涛涂照样可以高攀陈姓。这是历史常识,也是事实。伯姓也要点灯。 3 “那怕有点蛛丝依据”。在‘清源’贴中,我提出的‘一个大前提和三点,就研究涛涂父亲而论,是一个互为整体,缺一不可”(内容不在此重复)这就是蛛丝,也是依据。若连蛛丝也不算的话,只能说明你没深读《史记·陈杞世家》这篇文章或叫做心视而目不见。 4 “免去后人来论证之苦”。这句话我赞同,他符合修统谱之精神。办网站,修统谱其目的之一,不就是要为袁氏后代子孙,免受姓氏书给袁氏造成的遗憾之苦吗! 说到姓氏书,不要把他看得神圣不可侵犯。认为它全对,没一点錯。在我看到的姓氏书中,没看到一句如:这个问题拿不准,那个问题尚不清楚等等。知道的就写,不知道的就写不知或不写,该多好。他们没敢这样做。连《史记》这样的历史权威箸作也出现一些前后说法不一的地方。何况几本根本没法与《史记》相提并论的姓氏书。还是我在另贴中讲的,不要维历史而历史,而要正视历史,修复历史。姓氏书不是国史,也不是家史,只能算姓氏中一己之见的姓氏说。这个一己之见的姓氏说,说对了的可以接受、保留,说错了的、不准确的,后来人就不能修改吗?当然可以!也必须修改。 5 “涛涂之父亲名‘失考’是正常的”。我认为他是不正常的。按你所想的是虫蛀造成的。不知是什么高级神虫,把姓氏书中有关涛涂父亲这块全蛀了? 要说有神虫,就该问问陈宣公了。对姓氏书中的或家谱中的缺、误,正是我们在修统谱时应当给于解决的。怎能让其继续下去呢!改其错,复其原是修统谱目的之一。袁氏统谱要求众袁氏对过去有考的也考一考,‘失考’的更要考一考。不然,按姓氏书上的照写,将各处的家谱进行堆砌。现在还谈什么修统谱?还有什么可研究的呢?又怎能免去后人来论证之苦呢?!评第五条,内容多,核心是不承认主义,这不是解决论辩的办法。 回复第二贴倒是简单多了。翻了不少为,写了不少字,只算说了一句话。古时就有史官。这只证明了古时各国有史官,无法证明百分之百的国,在各个时段都有准确的记录。 综观‘五条’其本身无根,乏力。
回贴之外语: 对待他人贴子,不论何观点,当放下架子,静下心来认真细读。看看里面那些地方说的对,有道理。那些地方说的不够,那些地方不对、不准。然后再决定赞成什么,邦助什么,反对什么。这才叫尊重对方,从而达到互相尊重辩证事情之目的。千万不要用,我在什么地方时间长有资格,我是什么什么家,有权威。动则指示起来。在研究袁氏的问题上,大家都是平等的。只有从思想上放下包袱,才能顷听他人见解。总认为只有古人,只有权威说的话,提的观点才是正确的。现代人,小人物往往有正确的新观点,新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