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光,开国少将,江西省泰和县人,1909年出生,原名袁邦光。1930年参加红军,历任排长、连长、红军总司令部无线电分队指导员、红8军团无线电分队政委、八路军总部炮兵团政治处主任、留守兵团特务团政委、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秘书处处长、绥蒙军区骑兵旅政治部主任、绥蒙军区11军分区副政委、一野3军7师副政委、2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袁光回忆说,长征时,毛泽东就在无线电分队参加党小组活动。建国后,袁光担任铁道兵团2师政委、铁道兵团干部部部长。1951年,袁光入朝,担任志愿军铁道兵团2师政委、志愿军铁道兵团干部部部长、志愿军铁道兵指挥所政委。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袁光担任铁道兵政治部副主任。1954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9月,改名为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袁光担任一庭庭长。1955年授衔时,军法军衔是白色的牌牌,格外引人注目。全军军法上将只有一人,即军事法院院长陈奇涵,军法中将也只有一人,即军事法院副院长钟汉华,军法少将有六到七人,袁光是其中之一。195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改为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袁光任副庭长。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作出从宽处理日本侵华战争罪犯的决定,决定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对在押的1000多名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审判。袁光任特别军事法庭副庭长。当时不少干部基于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拒绝参加审判工作。袁光是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长,他们集中在北京西山卧佛寺,看宗卷,起草文书。然后赴沈阳,对日军中将师团长藤田茂、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伪满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师团长佐佐信之介、师团长齐藤美夫、少将旅团长上□胜等30名罪犯进行审判。袁光亲自找浦仪谈话,让他出庭作证,浦仪答应供述古海忠之等人的罪行。另一个小组去太原,对11名战争罪犯进行审判。沈阳、太原两处对1100多名罪犯免于起诉,分叁批回国。铃木启久在冀东和河南浚县亲自下令制造六起集体屠杀我和平居民大血案,屠杀我和平居民数万之多。在审判庭上,铃木启久跪倒在地,连连乞求饶命。藤田茂在山西安邑县屠杀我和平居民180人,他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任何严厉处罚。上□胜在河北定县屠杀我和平居民800多人。经袁光审判的还有用毒气毒死我和平居民400多人的船木健次郎和“730部队”支队长木神原秀夫,他们在法庭上也低头认罪,痛哭流涕,乞求宽恕。对这些罪犯,都只判了有期徒刑,除个别病死狱中外,在1965年之前,均被提前释放回国。袁光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第一副庭长、中央军委纪委常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