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特点
《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与其它已有的地区袁氏修谱章程相比,初读时有过简的感觉。已有的地区袁氏修谱章程一般说来其内容包括:前言、总则、机构(所属机构、分会等)、财务、宣传、接待、各种机构及人员职责、谱牒(内容及发行)、附则等,洋洋洒洒十余章十几页甚至更多。《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一简这些‘章程’的格式或习惯是根据她自身特点而定的。
《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自身最主要的特点是:“在中华袁氏历史文 化研究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华袁姓通谱》统修总编辑委员会。”这就充分说明《中华袁姓通谱》统修总编辑委员会,是中华袁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的一个下设机构。《中华袁姓通谱》统修总编辑委员会所制定的《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案),也只能 在中华袁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的框架内。换言之,《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可以看成是中华袁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的独立的一章或一部分。这是已有的地区袁氏修谱章程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特性。
《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即然是中华袁氏历史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的独立的一章,为什么不写在一起?袁姓二千七百来年,首次举行全袁统修意义十分重大故将《中华袁姓通谱》统修内容用“章程”来表现。为避免两个“章程”互相重复,《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采用从简之法,是在正常不过的了,这叫小局服从大局。《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只是一个短期内的章程,《中华袁姓通谱》大功告成时,《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
《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自身特点之二是:它避开了已有的地区袁氏修谱章程中,用大量篇幅述说谱牒的起源、发展和修谱重要性的旧习。从前言开始直入修谱主题,通过主题显现修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自身特点之三是:它用附则的形式慨略讲了《中华袁姓通谱》统修总编辑委员会关于《中华袁姓通谱》分三步走的构思。没说明每一步该如何走的具体细则,也没说明《中华袁姓通谱》由哪些人写文章,哪一页写什么内容。这样做有利于发挥各位编辑的才智;有利于发挥袁氏专家学者的投入;有利于调动广大袁氏的积极参与。这正是《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的独到之处。
文章一般是由初稿――修改――再改不断完善的。若说《中华袁姓通谱》统修章程(草 案)中有文字需要调整,因会议材料组忙于多项事务没顾及。秘书处将根据大会讨论的建议作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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