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袁仲谦
埃德加·斯诺在他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记述:毛泽东说他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学校里有一位国文老师,学生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袁大胡子’。”“……他揶揄我的文章,称之为新闻记者的手笔。他看不起我奉为楷模的梁启超,认为他是半通不通。我不得不改变我的文风,我研读了韩愈的作品,掌握了古文的写作技巧。所以,这该感谢袁大胡子,至今,我还能写出过得去的古文。”
这个叫“袁大胡子”的老师真名叫袁仲谦,表字吉六,湖南新化县人,1868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里。他自幼苦读诗书,20余岁时投身科考,终于金榜题名,中了举人。此后,他谨遵父命,拒绝入仕,一直在私塾、书院教书授徒;1913年春,到新建的湖南省第四师范学校任教。
1913年早春二月的一天,袁仲谦来到预科第一班教室,教第一堂国文课。
这堂课,袁仲谦讲授的是古典名篇《严先生祠堂记》。这是一篇碑文,系宋代大政治家和文学家范仲淹所作,说的是汉光武帝刘秀即位前,曾与学士严光交谊甚厚,刘秀登基后请严光一同执政,但被不慕仕途的严光拒绝。上完课以后,他要求学生写出他们阅读这篇文章的感想,作文题目叫“评范仲淹《严先生祠堂记》”。谁也没料到,因做这第一篇作文,毛泽东差点和老师闹翻。
毛泽东在作文中,对范仲淹的说法不以为然,提出了与袁先生相左的解释。他认为光武帝仅仅请朋友帮忙处理繁难的政务,未必就是求贤若渴;还认为严光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纯洁高尚,如果他早知道自己不会接受光武的委任,那么他为什么还来拜访皇帝并与之同床共寝呢,这不也表明了他图权贵慕虚荣吗?毛泽东进一步提出自己的主张———光武初主朝纲,正是用人之际,无论作为刘秀的朋友还是国家的臣民,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严光都应当临危受命,出任宰相,辅佐刘秀,就像比他早200多年的前人张良辅佐汉高祖那样……
袁仲谦在批改作文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毛泽东那初具特色的小楷字,它笔画粗重,似乎是受不了小方格的束缚,要“挣”出框框之外,两个字竟占了3个格子!“这个毛泽东,看来是颇有个性的!”袁先生暗自思忖道。及至阅读正文时,他立时被毛泽东在文章中表现出的那娴熟的章法、通达的文笔所吸引,他挥笔写下眉批:“大有孔融笔意”;当看到毛泽东打破传统看法、跳出先生提示的思路,独树一帜另立新意时,袁先生心中虽有一丝不快,但他对于这个学生敢于超越前人、大胆创新的学习精神,却是极为赞赏的。他又批道:“似有创见!”
一篇1000多字的文章,袁仲谦一口气读完了。正当他挥动狼毫笔要给毛泽东的文章写总评语时,却皱起了眉头。原来,毛泽东在作文的后面写了句“民国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第一次作文”。袁先生看后心里想:我没让你这样写,你为什么偏偏要这样写呢?想到这里,本来思想就较守旧的袁仲谦,心里感到大为不快。他决意挫挫毛泽东的锐气,于是就挥毫写下如下批语:“作文、做事须守一定之规,切忌标新立异!”
袁仲谦把作文本退还给毛泽东,要他把文章重抄一遍。毛泽东弄清事情原委之后,觉得先生太专横,便没有理会。后来上国文课,袁先生又两次催问,毛泽东都回答“没有抄”。袁仲谦很是恼怒,便气冲冲地将毛泽东的作文本撕了。可是,毛泽东有自己的处事标准,绝不盲从,先生的过火行动触发了他的反抗意识,他起立质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并要同袁仲谦一道到校长那里去评理,弄得他十分尴尬,下不了台。最后,在再抄一遍时,毛泽东仍加上了关于写作日期的这句话。袁仲谦对这个倔强的学生无可奈何,也就不了了之。
“作文风波”过后,袁仲谦让学生给顶了牛,心里老大不高兴,不再管毛泽东了。可是,毛泽东就好像偏偏存心和他作对———又一次抓住了他的“短处”,出了他的洋相。
一天,一位工友不小心打破了学校庭院里的一只大花盆,这事被兼任学监的袁仲谦知道了,就把那个工友叫来狠狠地训斥一顿。工友承认了错误,他还是不依不饶。恰好在这个时候,毛泽东打这里路过,深为这位工人师傅鸣不平。他顾不上师生礼仪,大声说道:“哪里这样恶,要这样骂人?有事可以好说嘛!”袁仲谦虽然感到毛泽东多管闲事,但他的话也不无道理,只好住口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2年01月30日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