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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麻城袁氏始迁祖之一 茂二公于明洪武初1368年在任黄州巡视麻后定居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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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大为 发表于 2018-3-30 09: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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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麻城袁氏始迁祖之一 茂二公于明洪武初1368年在任黄州巡视麻后定居麻城。-我是湖广麻城茂二公后人

接着的湖广填川,历史上重大的有两次,一次是元末明初,一次是明末清初年。

首先得说话说历史上为何会出现湖广填四川,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先从元末明初说起,连年战乱民不聊生,蒙古人屠川我就不说了,等到明朝撵走了元兵,剿灭了各路起义军统一天下时,四川只剩下十万余人,后来朱元璋下令迁徙附近人口密集的地区填充四川,这就是最早的湖广填四川。

一.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四川人口就上升到146万,外地移民,特别是湖广移民占了这一时期所增加人口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四川这个曾经的天府之国逐渐恢复了元气,慢慢恢复原来的繁华景象。
康熙十一年(1672年)九月,礼部上报:川湖总督蔡毓荣:“川、湖二省,移驻弁兵,既经安插,既同土著,伊等子弟,有读书者,似应准其入籍考试。康熙帝同样批准了这一请求。这样,将屯兵移民后裔也固着在了川渝之地,作为川渝的后备力量。

二. 康熙二十年,战争结束,清廷再次强调招民议叙政策,规定准四川、云、贵招徕流移者,仍准照例仪叙。至于百姓移民子弟考试问题,则直到康熙二十九年才规定“蜀省流寓之民,有开垦田土,纳粮当差者,应准其子弟在川一体考试,著为例。”因为从康熙十二年始,吴三桂反,川渝地区又遭七年的战争,移民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但仍强调“如中试之后回原籍;并往别省居住者,永行禁止。”
根据清廷于康熙十二年《垦荒定例》规定;“嗣后各省开垦荒地,俱再加宽限,通计十年,方行起科。”将原六年起科(康熙十一年定)延为十年起科,进一步刺激鼓励百姓垦荒。
在新垦土地所有权方面,清政府于康熙二十二年左右规定:“凡地土有数年无人耕种完粮者,既系抛荒,以后如已经垦熟,不许原主复问。”康熙三十九年“又以四川民少而荒地多,凡流寓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给以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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