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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袁宝璟比较大的捐赠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袁氏家谱    时间: 2006-3-18 14:06
标题: 袁宝璟比较大的捐赠活动
袁宝璟比较大的捐赠活动有7起:


1996年初,捐资1000万元设立建昊奖学金;
1996年5月,捐助《行政法学》杂志社30万元人民币;
1996年10月,捐助中国法官教育基金60万元人民币;
1997年,向《中国消费者报》捐助消费者法律援助基金1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支援抗洪救灾176.8万元;
2000年,捐助宋庆龄基金会50万元人民币;
2003年,为治疗SARS患者和疑似病者免费提供数千平方米房屋。作者:陈杰人

摘自http://news.qq.com/a/20051104/000822.htm

网友评论
http://comment.news.qq.com/cgi-b ... p;gid=44&page=3 

前景资料:
 袁宝璟,辽宁省辽阳市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拥有资产三十多亿,31岁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获得世界传媒集团举办的“世界创业者大奖”,成为我国获此奖项的第一人,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
  2003年11月24日,辽阳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出资雇用汪兴杀人。此后,袁宝璟又雇凶杀死汪兴。

小插曲:
 袁宝璟于2005年1月13日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14日,袁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按照辽宁省高级法院的终审判决和执行命令,袁宝璟本应于这一天被执行死刑,但就在当天早上,袁宝璟被通知“暂缓执行死刑”。对于袁宝璟逃过此“劫”的解释,有媒体此前称,是因为袁决定向国家捐赠价值495亿元的石油资产而换取一命。不过,卓玛和袁宝璟的辩护人刘家众律师在11月1日接受《公益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那是外界的误会。
 “袁案的峰回路转,源于他举报了一起涉及1.2亿港币的高官经济犯罪大案,是辽阳市检察院而非法院的决定,让袁宝璟暂免一死。不过,最终的结局如何,也许有待于对这起案件线索的查证结果。”刘家众律师说。

案情文章:
http://news.qq.com/zt/2006/ybjgxsr/index.htm
作者: 春风雨    时间: 2006-3-23 15:55
标题: 不错,应多宣传此类的文章.支持!
不错,应多宣传此类的文章.支持!
作者: 袁暄    时间: 2006-4-1 23:07
标题: 他们几兄弟都死了
他们几兄弟都死了
作者: 袁警铠    时间: 2006-12-3 02:47
标题: 1996年初,捐资1000万元设立建昊奖...
1996年初,捐资1000万元设立建昊奖学金;
1996年5月,捐助《行政法学》杂志社30万元人民币;
1996年10月,捐助中国法官教育基金60万元人民币;
1997年,向《中国消费者报》捐助消费者法律援助基金100万元人民币;
1998年,支援抗洪救灾176.8万元;
2000年,捐助宋庆龄基金会50万元人民币;
2003年,为治疗SARS患者和疑似病者免费提供数千平方米房屋。                          我好感动哦!
作者: 深海的鱼    时间: 2013-1-24 14:39
要多宣传啊
作者: 袁保险    时间: 2013-1-25 20:39
看来,命保住了
作者: 袁二弟    时间: 2013-1-26 12:38
袁保险 发表于 2013-1-25 20:39
看来,命保住了

保不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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