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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甫状元的籍贯与世系之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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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anscn
时间:
2015-1-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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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甫状元的籍贯与世系之考说
(1)今年元月二十一日,舟山日报第四版刊登了一篇题为《袁甫状元是岱山石马岙人真相大白》(下简称《真相》)的考证文章。
(2)《真相》作者为了证明宋代状元袁甫是岱山石马岙人,亮出了舟山《于氏宗谱》载有“梁家桥”地名的证据,据说“梁家桥”的发现是破译袁甫籍贯的关键;援引了明天启《舟山志》与清康熙《定海县志》记载,以为这是袁甫占籍的历史依据;从古人避讳习俗出发,以袁燮与袁甫“人号”中俱有一个“斋”字,否定鄞人袁燮与袁甫的父子关系。
(3)笔者以为,《真相》的论点不能成立,所举论据不合史实,论证不合逻辑。为说明问题,笔者试从系统的历史文献中寻求答案,并就中若干问题作些研讨。
(一)《宋史》与宋元《四明志》《学案》之说
(4)先看《宋史》的记载。《宋史·袁燮传》说:“袁燮,字和叔,庆元府鄞县人。……入太学,登进士第。……除礼部侍郎,兼侍读。时史弥远主和,燮争益力,台论劾燮,罢之,以宝文阁待制提举鸿庆宫。起知温州,进直学士,奉祠以卒。燮初入太学,陆九龄为学录,同里沉焕、杨简、舒璘亦在学,以道义切磨。后见九龄之弟九渊发明本心之指,乃师焉。……学者称之絜斋先生。后谥正献。子甫,自有传。”《宋史·袁甫传》说:“袁甫,字广微,宝文阁直学士燮之子。嘉定七年进士第一。……权兵部尚书,暂兼吏部尚书。卒,赠通奉大夫,谥正肃。……甫少服父训,谓学者当师圣人,以自得为贵。又从杨简问学,自谓‘吾观草木之发生,听禽鸟之和呜,与我心契,其乐无涯’云。”这是元代脱脱等所撰《宋史》对袁氏父子血缘关系、籍地、名号、任职、师承关系的记载。这二则传记对袁氏的父子关系都有相互照应的记录,一个说“子甫,自有传” 一个说甫乃“燮之子”。虽然袁甫的传记未言其籍地,但《袁燮传》既言“子甫”,袁甫从父籍鄞县则不言自明。父子一方占籍的省略,是历代史书行文惯用的省笔之法。《四库大辞典的》说:《宋史》史料丰富,保存了不少珍贵的原始资料。故《宋史》对二袁的记载是可信的。而这种可信性,我们还可以从宋元《四明志》中得以证明。
(5)由宋·罗浚等编撰的宝庆《四明志·叙人上》说:“袁毂,字容直,一字公济。举进士。一试于开封,两试于乡,皆第一。嘉佑六年中第。博览群书,擅名词藻。历知邵武军,通判杭州。其为开封举首也,苏文忠公轼实为之亚。及贰郡,而轼为守,相得益欢,唱酬篇什甚富。移知处州。终朝奉大夫,赠光禄大夫。……子灼,字子烈,仕于朝为光禄寺丞、军器少监,出知婺州,终朝议大夫。燮字和叔,少游太学,以舍选中淳熙八年进士第。……以焕章阁学士致仕。赠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按引文所示,袁毂与袁灼是父子关系。袁燮亦出现于人物传记中。宝庆《四明志·叙人下》:“淳熙八年黄由榜,袁燮,灼曾孙。”“庆元五年曾从龙榜,袁肃,燮子。”“嘉定七年袁甫榜,袁甫,燮子。”“嘉定十六年,袁商,燮子。”在“父子侍从”中有:“袁燮,子甫。”依引文所示,袁燮系袁灼之曾孙,袁燮与袁毂关系明也,袁肃、袁甫、袁商是袁燮之子亦明也。
(6)由袁桷等修撰的延佑《四明志·人物考上·洁斋袁先生》说:“袁先生,字和叔,鄞人。……子甫,进士第一,为兵部尚书,国子祭酒,亦名儒。”是志《人物考·袁甫》曰:“袁甫,字广微。父正献公,教授城南,年尚幼,谕诸生以立志为先,甫首领其旨。后闻道于慈湖先生……。子从,守永州,善尺牍,力仿其仪矩。孙裒,能诗,又谙台阁故事。其亡也,乡里惜之。”同书“父子侍从”中有“袁燮,子甫。”延佑《四明志·进士》又说:“淳熙八年黄山榜,袁燮,灼曾孙。”“嘉定七年袁甫榜,袁甫,燮子。”同书校刊记卷二说:“袁毂,字容直,一字公济,王鄞江先生门人……。”延佑志与宝庆志记载相同,袁甫与袁燮是父子关系,求学经历是幼从父学,学习地点在城南,继后又师从杨慈湖简。同时,还载明了袁甫有子,一曰从,一曰裒;袁灼是袁燮的曾祖,而袁氏祖先袁毂是王安石所推重的鄞人王致的门人。
(7)综合宋元二志记载,有三个问题可以认定:其一,袁氏祖先袁毂既然是“一试于开封,两试于乡”,又是“王鄞江门人”,则袁毂先居开封、后迁鄞,以占鄞籍,选举而成进士。这一结论与《定海厅志》谓“甫之先世,贯开封,籍鄞”相吻合。其二,袁氏直系,大略如右:袁毂之子名灼字子烈;袁灼是袁燮的曾祖;袁文是袁燮的父亲;袁燮有四子,即袁乔(见下引)、袁甫、袁商、袁肃;袁甫有后代,不是“乏嗣”,其子名“从(亦曰徯。见下)”,其孙名“裒”,且有才学与官位。《絜斋学案·蒙斋续传》说:“袁裒,字德平,絜斋之曾孙,蒙斋之孙也。父徯,通判潭州。”引文中的“从”与“徯”当是同一人,系袁甫之子,而袁裒则是袁甫之孙。其三,关于袁燮之父,亦见于《宋元学案》之“云濠谨案”,案曰:“谢山为四先生祠堂碑文云:‘絜斋谓,当通知古今。学者但慕高远,不览古今,最为害事。’又为碑阴文云:‘絜斋之父通议公,予曾见《瓮牖闲评》一书,特说部耳。至其折节忘年,问道于定川,因使絜斋严事之,则知其从事于躬行之实,非徒洽闻者流也。通议名文,其所着又有《名贤碎事手钞》三十巨帙,无一字不楷。见絜斋所作墓表。’”按:所谓“云濠”者,即是刻印《宋元学案》的清人冯云濠。《学案》点校前言说,由王梓材、冯云濠校定的百家卷《宋元学案》,于道光十八年由冯云濠出资刻成。《中国历史人名大辞典·袁文》记袁文说:“袁文,宋庆元府鄞县人,字质甫,号逸叟。袁毂曾孙。不求仕进,平居博览经史,考订古籍。有《瓮牖闲评》。”文后注内容来源曰:“《絜斋集》卷一六行状、卷一七墓表。”上引二条内容,说明袁文是袁燮的父亲,而袁文是袁毂的曾孙。其四,袁甫之师承关系:袁甫“少服父训”,“又从杨简问学”。即是说,袁甫幼年启蒙从父学,之后师从杨简。由此观之,袁氏世系脉络清晰,袁甫是鄞县人当是无误。
(8)需要说明的是,元大德《昌国州志》于“进士”、“名贤”二目不列袁甫。明成化年间,舟山著名学者陶恭下笔千言作《归田赋》,盛赞舟山人杰地灵、名贤辈出,不名袁甫,只言张信。
(9)明末清初,由著名史学家、儒学大师黄宗羲初编、清史学大家全祖望补编的《宋元学案》不仅与宋元史书说法一致,而且还作了重要补充与考证。《学案》之《絜斋学案·正献袁絜斋先生燮》称:“袁燮,字和叔,鄞县人,知处州毂之玄孙也。” “学者称之不以爵氏,而曰絜斋先生。赐谥正献。子甫。” 《絜斋学案·正肃袁蒙斋先生甫》说:“袁甫,字广微,絜斋之子也。嘉定七年进士第一,累官权兵部尚书。卒,赠通奉大夫,谥正肃。少服父训,谓‘学者当师圣人,以自得为贵。’又从慈湖问学,自谓‘余观草木之发生,听禽鸟之和呜,与我心契,其乐无涯’云。”冯云濠在《学案》之袁燮传中“案”说:“先生伯子乔,尝录家庭所闻,为《絜斋家塾书钞》十卷,《四库》收入经部,厘为十二卷。”所谓“先生伯子乔”,是说袁燮先生的长子叫袁乔。伯子,长子是也。《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从之,谓“袁乔,宋庆元府鄞县人,字崇谦。袁燮子。笃志为学,秉性正直。尝知溧阳,视民犹子,邑人德之。录其家庭所闻,为《絜斋家塾书钞》。”
(10)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二袁先生文钞引》:“淳熙四先生之遗文,惟慈湖之集尚完,广平则近世始得其残编,而絜斋先生父子与定川皆不可得。予於《永乐大典》中见《二袁集》,大喜,随见即钞,谓可得还其足本而未及遍览……二公之文颇相肖,较之慈湖则平正,而视广平尤畅达焉,其在南宋亦名家也。清容居士在元文中为眉目,接剡源之文统,然观其集,源流颇自二公而出。清容之祖卫公,絜斋之徒也,卫公得师而不能传其学。至为史氏之私人,而清容亦仅传其文。”按:所谓淳熙四先生,是指杨简(学者称“慈湖先生”)、袁燮(学者称“絜斋先生”)、舒璘(学者称为“广平先生”)、沈焕(学者称“定川先生”)。“二袁”、“二公”,指袁燮与袁甫。清容,指袁桷,学者称“清容居士”。清容之祖卫公,指袁韶。祖者,祖先也。袁韶既是袁桷的曾祖父,亦是袁燮的门人,与袁甫同辈。
(11)考民国臧励龢《中国人名大辞典》、现代《中国历史大辞典》、《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所撰袁氏人物传记,俱延《宋史》、宋宝庆《四明志》、元延佑《四明志》、《宋元学案》之说。由此观之,宋状元袁甫是鄞人,袁燮与袁甫是父子关系,可谓有史可鉴,史料可信。
(二)天启志首出异说 康熙志异中有变
(12)既然正史、官修郡志与私家著作诸说一致,缘何又冒出“袁甫是岱山人”之说呢?寻其源头,明天启《舟山志》是异说的始作俑者,而康熙《定海县志》则是异说的传误者。
(13)天启《舟山志》志“选举”,谓“袁甫,嘉定七年殿试第一。”志“坟墓”,谓“袁状元墓:墓有二,一在岱山梁家桥之西;一在城东二十里陈家岙之南。” 志“人物”,谓“袁甫,字广征,岱山人。少微寒,失怙恃,漫迹于鄞、慈间,尝受业慈湖、洁斋二先生之门。资性慧敏,刻意问学,下笔纵横千言。登嘉定甲戌科,廷试第一。初尹临淮,调青城,迁泗洲倅务,以德化民。己而权知衢州,兼劝农事。历都漕、兵吏二部尚书。卒,归榇,□窆于岱山南岙之原。后姻家应翼孙辈更营冢于富都乡之陈岙,欲徙公蜕玉其间,不果。而里人尚指为袁状元墓云。公素弗营家务,且乏嗣。凡公饩之入,俾析故旧亲属之贫乏及军卒犒劳边防等事,而自奉澹如也。嗣后丁元世,门祚寝衰,寻徒(笔者按:徒,徙之误写)于鄞之姜山。”
(14)康熙《定海县志》从天启志之说,但亦有与之相左之辞。谓其相从,是说康熙志将袁甫列入昌国“选举”,与徐愿、许孚二位进士同列为定邑闻人。(见康熙志“选举表”与“岱山图说”。)相左者有二,一说康熙志谓袁甫墓在岱山梁家桥西,袁燮墓在城东二十里陈家岙南(见康熙志之“人物”);二说袁甫有子名从,有孙名裒。异辞中的一说,多了一个袁燮墓;二说,是从袁桷延佑志《袁甫传》之说。康熙志虽然纠正了天启志的某些误说,但核心还是延续袁甫是岱山人之说。
(三)康熙后诸书记载与考说
(15)继康熙朝之后,清政府为编修《大清一统志》,诏令全国修地方志。浙江行省于清雍正七年开局修编《浙江通志》,历六个春秋告竣。应当说,《通志》的编修者在当时曾参阅过康熙五十四年刊印的康熙《定海县志》和明天启《舟山志》。让我们看看《通志》对袁甫是如何记载的。
(16)《浙江通志·选举》说:“袁甫,鄞人,状元,权吏部尚书。”是志“人物、名臣”门又说:“袁甫,字广微,鄞人。……权吏部侍郎,引疾,遂归。寻迁兵部侍郎,改吏部。时边遽日至,甫条上事至为详明,权兵部尚书。卒,正肃。”这些记载,说明《通志》对《宋史》、宋宝庆、元延佑《四明志》之说是持肯定态度的,对天启志与康熙志之异说则视之若无,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17)到了清道光、咸丰年间,著名学者朱绪曾在《昌国典咏·状元桥》中写道:“昌国状元张信,前无人。《舟山志》:‘袁状元墓有二,一在岱山梁家桥之西,一在城东二十五里陈家岙之南。’《定海县志》谓‘宋状元广微公葬岱山,状元公父袁燮葬陈家岙。’考元王元恭《至正四明续志》,正献袁燮墓在鄞县穆公岭。闻道性(清干隆时人)《鄞县志》:‘正肃袁甫墓在鄞县东绿野岙。’是皆不葬昌国。又,燮,字絜斋;甫,字蒙斋。袁燮《絜斋集·先公墓表》:‘公讳字质甫,四明鄞县人也,葬于县之阳台乡穆岭之原。次子燮,焕章阁学士。孙甫,朝奉郎,权知徽州。’而《舟山志》云‘甫,岱山人,少失怙恃,漫迹于鄞,尝受业于絜斋先生之门’,竟不知絜斋即甫之父,尤可怪也。《大德昌国州志》宋进士题名,自绍熙癸丑,应傃登第破天荒,共二十八人,不列状元袁甫。宝庆《四明郡志》:‘状元坊在鉴桥,为袁甫立。’知非居昌国矣。”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道光年间,为收复舟山,朱绪曾随清廷大员来定海处理事务,对当时定海的历史人文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对宋以来的地方史志进行分析比较,以古论今,列其异同,正其舛漏,更为旁稽博考,附益近闻,诗以纪事,积而成帙,用二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昌国典咏》初稿。他对袁甫的考证,最具说服力的是他所摘引的袁燮亲自撰写的《絜斋集·先公墓表》中的一段话:“公讳字质甫,四明鄞县人也,葬于县之阳台乡穆岭之原。次子燮,焕章阁学士。孙甫,朝奉郎,权知徽州。”这段引文,与清道光年间冯云濠所摘引的全祖望的一段话完全一致。两段文字所以一致,就在于史料同出自《先公墓表》。袁燮亲自为其先父袁文(字质甫)撰写墓表,谓“子燮”,“孙甫”,则燮与甫为父子关系决无疑窦。
(18)有鉴于此,清光绪《定海厅志》的编纂者,对袁甫的行状特写了这么一段:“甫之先世,贯开封,籍鄞。又尝往来昌国。甫居岱山久,从学者多从之游,故燮与甫并祠于昌国乡贤。燮墓在城东陈家岙南,甫墓在岱山梁家桥西;或云燮、甫墓并在鄞,未可知也。案舟山志、康熙志,并以甫为岱山人列人物。然袁桷修延佑志,于燮传已着鄞人。大德《昌国志》宋进士题名无袁甫,则知甫实非昌国人也,故入寓贤。”又注曰:“甫与父燮俱为鄞人,而旧志称甫为昌国之岱山人,意甫祖籍于斯,贵而入郡也。然燮已早显,居于鄞,则甫不应复居昌国。旧志又止载甫,而不载燮,则不能无疑。第贤人君子所在彪炳,载籍相沿,习见已久,未可据史而削,志故仍之。”厅志以婉转的语言对“袁甫是昌国人”之说作了否定,同时亦对异说的保留作了说明。
(19)而一向以严谨之笔著称的民国《定海县志》,在历史考证的基础上,综合诸史志考说,既坚持了“袁甫鄞人”的结论,又解说了袁甫结缘舟山岱山的因缘。是志在“人物”之“游寓”中写道:“袁甫,字广微,鄞人。与父燮尝往来昌国,故并祀昌国乡贤。甫居岱山久,学者宗之,或曰甫墓在岱山,今无考。燮官至显谟阁学士,甫兵部尚书,皆以道学名。”民国志的冼练之笔与厅志的委婉之文可谓“异工同曲”:同曲者,袁甫不是昌国人;异工者,一是援引前志而否定后志,一是通过推测燮与甫“尝往来昌国”、“甫居岱山久,学者宗之,或曰甫墓在岱山”。比之康熙志,民国志更进一步,谓“甫居岱山久,学者宗之,或曰甫墓在岱山,无考。”“无考”二字,颇有讲究。
(20)由岱山人汤浚编撰的《岱山镇志》,将袁甫列入“寓贤”,说袁甫是“先儒絜斋先生燮之子”,“甫之先为开封人。燮籍鄞,又尝往来于昌国。甫居岱山久,学者多从之游,故燮与甫并祠于昌国乡贤。甫墓在岱山梁家桥西,或云在鄞,未知孰是。”并注曰:“《宋史》有传。事详光绪厅志。” 汤浚的对袁甫的用笔,既同于民国志,又别于民国志。相同者,一曰“游寓”,一曰“寓贤”,含义相同。不同者,因果关系发生变化:一是将“居之久”、“学者宗之”与“或曰墓在岱山”结对;一是将“居之久”、“从之游”与“祠于昌国乡贤”结对,而对袁甫墓分为二地之说,不作肯定语。他在“古迹”条中,对“石马”、“翁仲”进行了考证,认为此物当是宋直微学士蒋猷墓之物。汤浚治学严谨,博学广闻,深谙地方人物历史掌故,曾长期参与定海诸志编纂工作;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亦亟望袁甫是本乡人物,由此可为家乡增光添彩,但经周密调查与考证,不得不反《舟山志》之说。他在自序中说:“《岱山镇志》二十卷,无取浮华,但求翔实。”在对待袁甫问题上,他所遵循的正是“无取浮华,但求翔实”的实事求
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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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 11:30
(四)笔者之管见
(21)笔者以为,考证与判定地方历史人物事迹的真伪,当以史籍、志书、家乘、文物与口碑的一致性为准。正史与野史,当以正史为主,野史为辅,且正史与野史应相互参证;家乘谱牒中重要史料是对正史的重要补充,当广泛收集并予重视;与历史人物有直接联系的文物是重要的历史证据,口碑与传说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实证。史籍、志书与家乘,又以最久远最原始最接近当时社会生活的史料为准,因为最接近历史人物生活时代的史料,最能反映人事的原来面,相对地说亦更可靠。
(22)鉴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宋史》、宝庆志、延佑志对袁甫的记载是完全可靠的,袁燮《絜斋集·先公墓表》所叙人事的真实性是无可争辩的,《宋元学案》、《定海厅志》、民国《定海县志》、《岱山镇志》经考证,延续宋元之说的理由是充分的。
(23)以宋元诸志书的作者而论,宋宝庆《四明志》由胡榘修,方万里、罗浚等纂,于宋宝庆三年(1227)修撰,绍定二年(1229)刻板。虽然宋刻本今已不复可得,但宋咸淳以后补刻本(增补至咸淳八年即1272年知庆元府刘黻任满为止。刘黻是岱山书院建设的支持者)仍依宝庆志为祖本,因为时隔四十余年之后的南宋官府与箸书者持有宝庆志原本。袁燮生于宋绍兴十四年甲子(1144),卒于嘉定十七年甲申(1224)。《宋史·袁甫传》谓袁甫“嘉定七年进士第一”,于“嘉熙元年(1237)迁中书舍人”,之后又先后“权吏部尚书”,“迁兵部侍郎”,“权兵部尚书,暂兼吏部尚书。”袁甫从“中书舍人”升至“兵部尚书”一职,少说亦有五年。这就是说,宋宝庆志的修撰时间是在袁燮去世后不久,而且是在袁甫官职级级荣升时期。由此,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官修宝庆《四明志》的可靠性呢?
(24)再说延佑《四明志》的主要作者袁桷。元人袁桷(1266-1327),字伯长,鄞县人,越国公袁韶之曾孙(见《深宁学案·剡源门人》)。据《絜斋学案》载,“絜斋门人”有“太师袁彦淳韶”之名。袁韶不仅是袁燮的门人,而且是袁燮、袁甫等袁氏家族的宗亲。《絜斋学案·蒙斋续传》在叙述袁甫之孙袁裒时写道:“袁裒先生以安定书院山长授海盐州儒学教授,未拜而卒。族子(按:族子,乃族兄弟之子)清容桷表其墓曰:‘方至元十五、六年间,故家犹亡恙,时君年二十,桷年十四、五,私相议曰:宦族久当圮,宜蔪为传远计。未几,正献宅火,留城南,遂各昼夜浚远钩思,探索幽隐,以黜陈辞为己任……。’”文后注曰:“参见《清容居士集》。”按:此段引文所述内容是发生于至元十六年、南宋祥兴二年己卯(1279)的事。袁桷五十七岁时,即于元至治二年壬戌(1322)为其族叔袁裒所写的《海盐州儒学教授袁府君墓表》记载了这件事。袁桷在《跋正肃公手泽》说:“两家厄于祝融之灾。”“祝融之灾”与上“正肃宅火,留城南”说的是同回事。袁裒逝世,袁桷为其写墓表;袁裒二十岁时,袁桷年已十五、六岁,两人曾商量袁氏家族事。不久,正献公袁燮宅不慎失火,两人遂留城南,各自昼夜回忆袁氏家族往事,“浚远钩思,探索幽隐,以黜陈辞为己任”。既然袁燮之曾孙、袁甫之孙袁裒称袁桷为族子,则袁韶、袁桷家族与袁燮、袁甫家族是宗亲关系不误也。由此观之,袁桷撰修延佑《四明志》,对袁燮与袁甫父子关系的记载是绝对真实可靠的。
(25)关于袁桷与袁裒的两家关系,北大历史系孙瑜女士根据袁桷的《清容居士集》,结合苏天爵为袁桷作的墓志铭,以及参考《上虞小越袁氏宗谱》,对袁桷的家族谱系曾作过一番考证。依孙瑜所考,袁燮、袁甫的祖先袁毂是袁桷的祖先袁瑴的弟弟。袁氏祖先兄弟五人:袁满、袁瑴、袁毂、袁方、袁阑。其上为袁元——袁田——袁宠。袁元,字昌年,汝南(今属河南)人,尝徙居青州(今属山东),宋咸平年间进士,任新昌(今属浙江)县令,遂举族迁浙,从此世代蕃衍,被后人尊称为县令公,开创了一门越支袁氏。袁瑴占籍开封试进士,历官至祥符县丞。袁瑴、袁毂俱迁徙四明。袁桷世系:袁瑴—袁谓—袁皋—袁升—袁韶—袁似道—袁洪—袁桷。袁桷入元廷后,大多数时间在翰林国史院任职,修撰历朝实录是其职责所在,修辽金宋史更是其毕生的愿望。袁桷的祖辈中有多人参与修撰史书,袁桷称:“先高叔祖少傅正献公(袁)爕当嘉定间,以礼部侍郎秘书监专修宋史,具有成书。曾祖太师枢密越公(袁)韶为秘书著作郎,迁秘书丞,同预史事。曾叔祖少傅正肃公(袁)甫、吏部尚书(袁)商俱以尚书修撰实录。”(按:引号中袁桷的话语,是孙瑜援引《清容居士集》原文)。至元三十一年甲午,袁桷作《书进修堂往还尺牍》,以怀念袁燮、袁韶两家亲情(见《清容集》卷四十七)。泰定二年三月四日,袁桷于“从侄袁瑛处”见袁甫遗作,乃作《跋正肃公手泽》(见《清容集》卷五十)。其年上巳日,袁桷又作《书正肃公惩忿窒欲题扁》,款曰:“泰定二年上巳日,族孙具官桷再拜谨书。”(见《清容集》卷五十)。袁桷与袁燮、袁甫的关系,我们还可以从袁氏外戚的社会关系上得以证明。泰定二年五月十六日,袁桷作《跋外高祖史越王尺牍》(见《清容集》卷五十)。所言“史越王”,即史浩。孙瑜考证说:“袁氏与南宋后期相门史氏数代通婚,互为表里。袁桷的曾祖袁韶与权相史弥远在朝堂上相互呼应,为他人视为一党;袁桷之母出自史氏;袁桷的两个姊妹都嫁给了史家;袁桷的后人依然与史家联姻。”按:文中所指的“权相史弥远”,是史浩之子。笔者发现,袁氏与史氏的这层亲戚关系,在《宋史·袁甫传》中亦有记载,文曰:“时朝廷以边事为忧,史嵩之帅江西,力主和议。甫奏曰:‘臣与嵩之居同里,未尝相知,而嵩之父弥忠,则与臣有故。嵩之易于主和,弥忠每戒其轻易。’”史弥忠是史浩的从子,袁甫既称与史弥忠“有故”,这就从另一侧面印证了袁桷作《跋外高祖史越王尺牍》的原因。
(26)然而,在以上所引的诸多史料中,最具权威的的又当是袁燮亲自所撰写的《先公墓表》和出于袁甫本人之手的墓志铭。袁甫生前曾为友好胡谊写过一篇祭文,名曰《胡君墓志铭》,载于袁甫《蒙斋集》卷十七。据《宋元学案》介绍说:“胡谊,字正之;胡谦,字牧之,奉化人,师事絜斋,兄弟文学皆为乡党表式。”据《胡君墓志铭》称,胡谊逝世后的翌年冬十月(绍定癸巳甲申,1233年11月),其子胡明璧持其叔胡谦先生所叙言行,向袁甫“泣求铭”,以安先父之灵。袁甫念其与己、徐愿、朱介、胡谦同为家父袁燮先生的门下弟子,遂撰写了铭文。文曰:“余为童子时,见学徒负笈从先君子游,常百数。正之骨清神静,笔端洒洒,无俗气,先君子尤爱之,曰:‘修谨士也。’自以不与时,偶益读古圣哲书,深求旨趣以自畅。适晩岁建聚书楼,扁曰观省,自号‘观省佚翁’,且作记曰‘青嶂’。当前翠竿在侧,展卷与圣贤对语。优哉游哉!又述先君子之训曰:‘修身为本,谨行为先,观于斯,省于斯,子子孙孙,宝之永无忘。’正之殁半岁,一夕见梦:‘明璧,汝其卜吉于冬以葬。我亟走江东,乞铭,且持《观省楼记》求跋于吏部。吏部,余兄也。’时谒告省松楸,正之何自知之?噫!死生如一,是真能观省者耶!古人云:毙而后已。正之虽亡,观省尚不已耶。先君子以絜名斋,每曰安贫乐道,是谓洁白不遇,而富贵污莫甚焉。正之老于韦布,乃能服膺师训,观省此心,死而不忘,是宜铭。铭曰:癯儒精神,乐哉一贫,是为絜斋先生之弟子,不辱师门。”按:“松楸”,即指松树与楸树。古时墓地多植松楸,因以代称坟墓。“常百数”,指当时袁燮的门弟子有百数人。所谓“先君子”有三解:一曰前代君主,一曰自己的祖先,三曰已故的父亲。铭文所指,乃是“已故的父亲”,即袁燮先生。
鉴此,袁燮《絜斋文集·先公墓表》称“孙甫”(袁文之孙,袁燮之子),袁甫《蒙斋集》称袁燮为“先君子”。如此这般称呼,又有谁能否定得了袁文、袁燮、袁甫祖孙三代血缘关系的事实呢!
(27)综上所述,宋元文献,白纸黑字,昭昭于世;正献亲笔,后裔直书,世系分明;棃洲学案,谢山补定,一脉相承;厅志析疑,县志论定,岱志再申,可谓铁证如山。
(28)至于袁甫墓茔在岱山问题,自《舟山志》首出异辞,袁甫墓地分两地之说遂引发了舟山数代人的许多猜想。岱山梁家桥出土石马翁仲,时人指说为袁状元之墓,亦不足为怪。毕竟在墓地能置石马与翁仲的墓主不是寻常之人,亦毕竟是官至兵部尚书的宋状元袁甫曾游历并“久居”岱山,因而由此推说是袁甫的门生与友朋将袁氏茔墓窆于岱山,亦合乎情理。然而,即便是推说成立,“坟墓”本身亦不能作为袁甫是岱山人的依据。众所周知,明末宰相孙嘉绩墓、张名振衣冠冢在普陀芦花岙、缪燧衣冠冢在定海,但不能因此说他们就是舟山人。古往今来,身葬海山的达官、名士、将士可谓多矣,有的是真身墓,有的则是空墓与衣冠墓,但他们不一定个个都是舟山人。远至唐宋元明,近之前清民国时代,古墓记载于志书者不全是舟山人。今之烈士陵园,茔墓座座,墓碑耸立,除本地烈士,大多是为解放舟山、保卫国防、献身于海疆的从祖国各地而来的异乡人。明清舟山之役,在舟山追随明鲁王朱以海反清抗明的的将士与百姓死者达一万八千人,但其中有许多是外地人,这正如孙尔瓒在《成仁祠备录重编》中收集的《定海民众各团体呈国民政府文》说:“稽其着籍,则以诸臣皆从鲁王渡海而东,故远者自江苏、山西、直隶、福建诸省,近亦浙之东西,虽祠建于定海,固非尽一邑之人。”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坟墓在舟山,就认定墓主便是舟山人。从某种意义上说,诸多的异乡名宦、将士、名士、商贾、释道人物的坟墓及祀祠在舟山,正反映了舟山自古以来是著名的军港、商港、渔港和文物、文教鼎盛之地。舟山自古出名人,固然是舟山的骄傲,但华夏各地名宦、名士、名将因职守因文教因名胜因战事而荟萃舟山,亦当是舟山的一大人文胜景。因此,当我们讲历史、谱人物、宣传名人、打旅游景点时,视野应当更开阔一些,不要局限于籍贯做文章。舟山的“人物”固然光彩与重要,但曾至舟山任职的有贡献的“职官”们、“寓贤”们,亦应当成为我们宣传的对象。晓峰岭上的“三忠祠”,海山公园的“姚公殉难处”、“同归域”,定海区对蓝理总兵的宣传和正在筹编的《缪燧传》以及准备打造缪公纪念堂的做法,都是值得肯定与借鉴的。
(29)关于袁燮与袁甫的名、字、号的避讳问题。燮与甫,名与字没有重复之字,惟其号中的“絜斋”与“蒙斋”中的“斋”字相同。其实这不是个问题。综观古籍中出现的人名,其名其字其号中有相同字者可谓屡见不鲜。上面所提到的胡谊与胡谦,其字“正之”与“牧之”不是有一个“之”字相同吗?名讳字不讳,这在旧时代是允许的。据萧遥天《中国人名研究》考证,人名中,有数代一贯相袭的。如:琅琊王氏的六世有晏之、允之、羲之、颐之……;七世有昆之、晞之、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八世有陋之、肇之、桢之、静之……;九世有悦之、瓒之、标之……;十世有秀之、延之……。有两代相袭的,如鲁郡孔氏的七世有遥之、琳之、据之;八世有湛之、深之、琇之。河间褚氏、陈留阮氏、南阳范氏、东莞刘氏、南阳宗氏、平阳贾氏等亦都是二代相袭。由上观之,书法大家王羲之是直系三代都不避同名之讳,另一书法大家王询亦是三代用一个“僧”字不避讳。取名不避讳,取字亦然。齐高祖萧道成父名承之,字嗣伯,而萧道成字绍伯,上下辈都一个“伯”字相袭。至于“号”,有人号,包括爵号、官号、谥号;有自号,包括别号、室号;尚有绰号。称“号”的开始,必起于他人对自己的称谓,是为人号;继之而自立别号,是为自号。萧先生说,古人讳名,呼名唐突不敬,因立字以尊名,字是专给人呼的,呼字表示客气尊重,更立号以尊字,把“号”呼得格外响亮,便表示特别客气尊重。《说文》段玉裁注“号”曰:“号,噱也。”噱,呼也。既然一个人的字与号是被人呼的,则立字取号较之取名就更开放更自由了。古代文人矜奇好异,兴之所致,往往立号以自况,而且可以增多,宋后尤滥,一人往往拥有数十个“号”的现象亦屡见不鲜。凡志趣、寄托、才调、业绩、癖好、居室、收藏、形貌都可入“号”。他们往往好以隐逸自高,渔樵自乐,托名于斋、堂、园、墅而入其“号”。陶潜宅边有五柳树,自号“五柳先生”;苏轼筑室东坡,自号“东坡居士”。据统计,以居处自号者,有斋、堂、庵、盦、阁、庄、室、屋、舍、庐、房、寮、楼、馆、亭、窝、居、所、处等称。袁燮号絜斋,袁甫号蒙斋,号中同占个“斋”字,是取居处之意;所不同的是一个用了“絜”字,一个用了“蒙”字。袁燮“端粹专静”,“以名节自期”,故用“絜(洁)”字自励。这正如袁甫在《胡氏墓志铭》所说的“先君子以絜名斋,每曰安贫乐道,是谓洁白不遇,而富贵污莫甚焉。”仅此而已。袁甫之号“蒙斋”,其中的“蒙”字亦有讲究。“蒙”是《周易》中的一个卦名,卦文有“蒙以养正”之语,意即从蒙童起就应加以培养。《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北宋学者张载说:“养其蒙其正者,圣人之功也。”张横渠先生的《正蒙》的书名即由此而来。而正肃公袁甫亦是取《周易·蒙》之语义,择“蒙”字入其号,所表达的意思是“启蒙教育是为培养儿童正道言行,这是神圣的功德”。而这层意思,这正如笔者在上面所援引的——袁正肃“少服父训”,谓“学者当师圣人,以自得为贵。”人生之初,谓之“童蒙”。人在幼年童蒙阶段,其启蒙教育就是为培养纯正无邪的品质,这是造就圣人的成功之路。袁甫在启蒙阶段所接受的教育,正是“少服父训”而得的,而且这个“得”是“自得”,这正合“蒙”卦中的“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之意。袁甫“少服父训”如此,同时亦是对幼童开蒙求学的希望。及年长,袁甫又从杨慈湖问学,学识融会贯通,故能达到“观草木之发生,听禽鸟之和呜,与我心契,其乐无涯”的境界。
(30)综上所言,墓穴不是界定籍贯的标准,这是一;其二,古代,人之名、字、号中有一字相同,亦不足为奇。所谓名讳,是指同辈、上下辈不能直呼其名;可呼者,字也,号也。进而言之,袁甫之墓即使在岱山,亦不能说袁甫就是岱山人;袁燮、袁甫父子之号虽然有一字相同,不能因此而否定他们是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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