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家谱网--
标题:
【大家】一切从家乡说起
[打印本页]
作者:
袁文献
时间:
2016-4-6 21:13
标题:
【大家】一切从家乡说起
本帖最后由 袁文献 于 2016-4-6 21:15 编辑
【大家】一切从家乡说起
作者:袁伟时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
[摘要]离开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就没有现代国家政权。从这个角度看,20世纪上半叶现代政权仍处在生长期,简陋和缺陷俯拾皆是。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jpg
(25.29 KB, 下载次数: 492)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6-4-6 21:12 上传
经验事实证明现代政权和现代社会都是逐步生长出来的,很难按照一个蓝图一夜间就拼装出来。
政权实质是社会管理方式。中国异于传统政权的新的管理方式,诞生于戊戌变法时期。湖南巡抚陈宝箴支持黄遵宪建立的湖南保卫局,是社会管理的全新方式,虽然存在时间不长,仍不失为现代地方政权的嚆矢。
他建立的保卫局,不是一般的公安机关,实际是以维护社会治安为掩护,建立三权分立的地方自治机构。从机构设置到职权范围和执行方式都体现了这一精神。最特别的是“本局设议事绅十人,以本局总办为主席。凡议事均以人数之多寡定事之从违,议定必须遵行章程。苟有不善,可以随时商请再议。局中无论何人,苟不遵章,一经议事绅商查明,立即撤换”。 议事绅是由“本城各绅户公举”的,总办则由议事绅公举,禀请巡抚批准。[1] 不幸,随着戊戌变法失败,这一机构也被废止了。
义和团事件以后,清政府推行新政,其中之一是从1902年开始在全国建立警察制度,取代依靠绿营、八旗兵和保甲制维持治安的方式。后者已彻底腐败,以经过训练的警察取代他们,在当时情境下不失为进步;加上逐步推行地方自治,新的国家架构开始萌芽。广东的警察制度是从1902年12月22日开始筹办,1903年3月29日开始运行的。
离开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就没有现代国家政权。从这个角度看,20世纪上半叶现代政权仍处在生长期,简陋和缺陷俯拾皆是。从我老家兴宁的山旮旯里亦可略窥一斑。现有材料表明,它有两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新招牌,老方法,新老自然递嬗。
兴宁全县现有面积2100平方公里,从明代开始至1922年划为东南西北四厢。要办警察了,四厢各设警察局。先祖父述初公出任北厢警察局长,但他处理宗族矛盾、刑事案件依然按士绅的习惯办事。
“民国三年(1914)傅杨两姓械斗,陈尸数具,各不相下”,述初公“闻之恻然,为息事宁人计,不惜解囊排解,卒使两造翕服,言归于好”。(民国30年代编《袁氏族谱》卷四十第八页)当官的自己掏钱,摆平两造;现在无法想象,士绅治乡却毫不奇怪。涉案人士为了表示感谢,述初公收到两件礼物:
1.一个漂亮的姑娘,这就是我的祖母刘姨娘。我共有三个祖母,据说另一个祖母是办另一个案子后收到的礼物。
2.一块风水宝地;他仙逝后成为永久的归宿地。至今子孙去扫墓,当地人仍热情招待。说是祖上有遗言,袁述初祖孙来,一定要好好招呼。
据说,为了感谢他们,述初公回赠了一些田亩。
按现在的法治水平,这样办事绝对不足为训。但在当时却公认是热心公益的士绅公平合理办了一件大好事。此后,他又办了民团,除维护治安,“凡族中诸事悉归民团办理,族人至今仍称道不已”。(同上)
直到1922年后区、乡政府才取代了这些组织。至于古代保甲制重新建立,在兴宁县则是1941年国民政府推行“新县制”以后的事了。
第二,机构非常简陋。
兴宁是粤东大县,纺织、造纸等工商业非常发达。40年代“全县常住人口385167人,其中靠工商业、挖矿、交通运输,人事服务等生活的198215人,占51.5%;靠农业生活的159820人,占41.5%;无业者27132人,占7%”(《兴宁县志》第154页),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都超出邻近各县;即使按现在标准看,非农人口也是相当高的。
县城府前街是政府机构的集中地。一座几进的平房大门口一边一块挂着两块大招牌:兴梅地区行政专员公署,兴宁县政府。门口有持枪的卫兵守卫,我没有进去过。隔着一个不大而荒凉、可以随便进去玩的中山公园,是一座旧祠堂的后门。那家祠堂是国民党兴宁县党部。其书记长是我共曾祖父的堂哥袁荫庭,他的儿子驾欧虽然口口声声叫我“伟时叔”,实际是同龄人和小学、初中的同班同学。这个县党部敞开大门,任人出入,前面一块用木板隔成几个房间,办公人员不到十个;后进是荫庭哥的住地。县里后来成立参议会,参议长是荫庭哥。
区政府呢?以罗岗为例,办公地点设在街上一座低矮的平房,连警察在内也就20人左右吧。区长是张英,1920年,他率领一支500多人的武装占领了兴宁北部,后来改任罗岗区区长。上任后把街道改造得整整齐齐,秩序安定,商业繁荣;老百姓感谢他,在半山建了一座张英亭。每到墟日,他必到各墟场唱山歌,宣传抗日。区政府的工作很简单,什么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都是没有的,连工商税收也是承包给商人办理。一个卫生院有两个医师,几个护士和接生员。
罗岗不是特例,其他镇区也差不多。据30年代的档案材料,县城所在地的附城公安分局是人数最多的,警察24人,警长3人,加上局长和其他官员及五名杂役、伙夫在内,总共才45人。与罗岗规模相当的黄陂公安分局,只有五名警兵,全局合计11人;加上区政府的官员,多不了多少。
乡政府则只有乡长、文书和杂役各一人。初中同班同学黎念广的爸爸黎汉雄40年代做过乡长,每月薪金是一担谷。
乡下面是保、甲,保长、甲长是乡民,没有报酬。
他们平时闲着没事,要办的公务不外两条:一是区政府派人来收田赋,夏征、秋征各一次,通知各家各户纳粮。收田赋的人手上有一部所谓“鱼鳞册”,密密麻麻画着每一块田亩和所有者的名字,按田亩征收,各户照章缴纳,没有田的佃户自然不必缴纳,不见有什么冲突。国民政府财政困难,常常提前征收以后几年的田赋;征收人常说“预征”到民国多少年了。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二是每年要抽壮丁。公开抽签,都是族人,不敢舞弊;抽中者不愿去当兵的可以出10—20担谷,找人顶替。
1948年我的表哥刘清源抽中了。保长是他的伯父,将消息告诉他,并说要就拿12担谷出来,请人顶替;要不就赶快跑。表哥家里很穷,第二天就跑到汕头去找在那里的舅舅;没人闻问,在那里学会开车,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做司机,后来是海南铁矿的汽车队长。那时没有户口登记、查验等制度,只要出得起路费,全国各地可以到处走,就业、读书都没有地域限制,自由度是很大的。
政府组织如此简陋,但县长大权在握;参议会没有什么实权;民间组织更加凋零;离现代社会相当遥远。
以管窥豹,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的枝叶大体如是。(来源:腾讯文化)
欢迎光临 袁氏家谱网-- (http://yuanscn.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