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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袁枚终生忏悔的一起冤假错案 [打印本页]
作者: 袁文献 时间: 2016-1-15 22:16
标题: 袁枚终生忏悔的一起冤假错案
本帖最后由 袁文献 于 2016-1-15 22:17 编辑
袁枚终生忏悔的一起冤假错案
来源:北京晚报
袁枚是有清一代著名的诗人、学者和散文家,大部分人就算没有读过他的《随园诗话》、《小仓山房集》,也都听说过他的《子不语》。但是由于他文名太盛,以至于掩饰住了另外一方面的才能——“有折狱才”,那就是擅长断案。
审裹脚布审出杀人真凶
古往今来,为袁枚立传的人不在少数,述写他的趣闻轶事的文章也比比皆是,但是以最短的篇幅把袁枚的一生概括得清清楚楚的,首推《履园丛话》中的一篇《随园先生》。
《履园丛话》是清代钱泳撰写的笔记,钱泳本就是擅长“鉴别真伪、辨析精审”的学者,生卒时代又与袁枚有过“交集”,所以其记录的可信性极高。在这篇文章里,钱泳写道:袁枚“少聪颖,年十二能文,尝作《高帝》、《郭巨》二论,莫不异之”,搁到现在就是一初中生学霸。“乾隆元年,先生游广西,省其叔父于巡抚金公幕,金公奇其状貌,命为诗,下笔千言,遂大为赞叹。”有才华,颜值又高,这种人好运都追着跑,于是在当年的博学鸿词科中得到金公专折推荐。其后,他并没有得到“火箭式提拔”,而是老老实实走科举考试的道路,先中戊午科顺天乡试,又“中进士,入翰林,散官以知县用”,26岁开始,先后任溧水、沐阳和江宁等地的知县,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他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
陆以湉撰写的《冷庐杂识》记述袁枚做县令时,从早到晚坐在堂上,接待官吏和小民,“有小讼狱,立判遣,无稽留者”,办事效率极高。而且他建立了一整套的社会治安体系:每到一地之前,先派遣大量的“耳目”秘密查访,待了解清楚民众的良莠情况之后,将村长保长之类的“基层干部”召集到一起,查问当地盗贼和恶少的姓名,与自己掌握的名单相对照,“出簿记相质证,使不能隐”,然后把坏人的名字公示在榜上,三年不再作奸犯科,才能从榜上除名。这一招不仅让治下的百姓对那些不良之徒都有所警惕,也让作恶之徒处处困厄,非痛改前非不可,于是“奸民皆敛迹”。
在担任江宁县令的时间里,袁枚破获了一起“裁缝之女奸杀案”,据葛建初编撰的《折狱奇闻》所记:一个裁缝的女儿被绑在椅子上,被奸污后遭扼杀,地上有半截人的舌头——受害者的舌头是完整的——很明显是被死者咬掉的凶手的舌头,于是县令下令展开全城大搜捕,很快抓到了一个舌头刚刚被咬断的货郎,货郎被判斩决。
这个案子恰好发生在两任县令交割的时期。袁枚一上任就要任监斩官,他把案子的卷宗仔细看了一遍,觉得不大对劲,任何人的舌头被咬断都是剧痛,怎么会绑上受害者强奸之后才离开呢?如果说是“完事”后才被咬断舌头,含愤杀人,那么最快的方法是用裁缝铺随处可见的剪刀而不是掐死,否则依然要浪费大量时间……于是袁枚果断地下达了“刀下留人”的命令。
之后,袁枚展开了一场奇特至极的审案,他先是宣称自己能用审裹脚布的方式,审出真凶,然后下令打开县衙,让人们来看审案。审案开始后,他让两旁衙役用水火棍把两条绑在长凳上的裹脚布一顿打,来观看的人越来越多,就在这时,袁枚突然下令关闭县衙大门,然后说:“昨晚神仙托梦给我,说裁缝女儿的冤魂将当堂索命,所有来看我审案的人,请逐一上来摸一下裹脚布,裹脚布会咬住那个凶手的手。”
来看审案的民众依次上前摸布,有两个年轻人还未走到裹脚布前,就筛糠一样发抖,袁枚见状,喝令将两人拿下,经审问,两人均招供认罪。原来,那个货郎当天去裁缝女儿家,调戏之,却被咬舌,逃走后,两个年轻人听到屋子里有哭声,门又开着,见裁缝女儿在哭,假借着安慰她,动手动脚,并最终奸杀了她。本来听说货郎成了“替死鬼”,他俩正暗自高兴,听说新任县令要审裹脚布,于是一起来看热闹,谁知被“瓮中捉鳖”。
在这个案子中,袁枚用逻辑推理的方法推翻了前任的误判,又采用犯罪心理学上的“罪犯喜欢返回犯罪现场,或者了解与自己罪行相关的事物以获得某种"成就感",成功地将真凶缉捕归案。
被风吹走的女孩更有福气
不过,史料笔记中记载的袁枚断案案例中,最多的不是“裁缝之女奸杀案”这样的神断,而是某种“和稀泥”的故事。
比如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里写的两件事,皆属此类。
“某年五月十五日,天大风,白日晦冥”,江宁有一位姓韩的女孩,被龙卷风吹到另外一个村庄,第二天,那个村庄把韩女送了回来。韩女已经许配给一位姓李的秀才的儿子,只是还未过门,李秀才“疑风不能吹人远去,必有奸”,于是到县衙告状。袁枚拿出一本《陵川集》,翻开一页指着说:“你是个读书人,应该知道郝文忠公(郝经,元初著名学者和政治家,谥号文忠)和他的这本书吧,郝文忠公一代名臣,风骨、学问,都是一等一的人物,总不是个说瞎话的人吧,在这本书里他也记叙了一件和韩姑娘类似的事情,一个女子被风吹出很远,后来嫁给了宰相,这说明被风吹走的女孩会旺夫啊,我恐怕你儿子没有这样的福气喽。”说着就要撕掉婚约。李秀才一听大惊失色,一把抢过婚约,连连道歉说:“是我的错,我再也不会委屈儿媳妇啦。”于是“姻好如初”。
另外一件事情也发生在江宁。长江边上停着很多水师的军舰,有一天一个老兵在舵楼解大手,突然有条帆船驶过,不知怎么的躲闪不及,撞在了军舰上,“兵堕水死”。水师认为这是敌对势力在搞破坏,“诸兵尽出,断帆系舟”,把帆船上的几个水手打了个半死,并抓住其他人送到县衙去,让袁枚处理,鼓噪着非要将他们统统处死不可。袁枚带着双方来到事发地,板起脸来呵斥帆船上的人说:“这么宽的江面,你们为什么非要冲撞水师的船?”船家哭丧着脸说:“风紧浪急,船很难控制,我们有几个胆子敢故意撞水师的船啊,请大人明鉴。”袁枚说:“你们的话不足为信,这样吧,你们都回船上去,重新扬起帆,开过去一遍,我看还会不会撞水师的船!”
帆船上的水手都回到船上,扬起帆来,乘风破浪,扬长而去,直到走得孤帆远影碧空尽了,水师才恍然大悟,袁枚是故意把他们放跑了。
当兵的一个个气势汹汹地围拢上来,撸胳膊挽袖子,要和袁枚算账,袁枚说:“我已经勘查过现场了,那条帆船是误撞在军舰上,导致那位老兵落水而死,按照大清律例,船家没有抵罪的必要,而且你们殴打人家,这笔账又要怎么算?这样吧,那个老兵的丧葬和抚恤由我拿自己的俸禄来办,你们不要再闹事了。”水师的官兵这才三三两两地散去。
中国古代一向不喜欢酷吏,推崇那种擅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能吏,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中国缺乏“法治”的表现,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在以家国同构为主要特征的古代宗法社会,血缘和人情是判断“是非”的主要标准,在此种形态暂时得不到改变的前提下,事事都严格按照法律条令办,不懂变通,有时反而会激化矛盾。相比之下,袁枚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既捍卫律法,又通情达理,确实算得上一个能吏。
十二年的悬案终告破解
鲜为人知的是,对于袁枚个人而言,他记得最牢的反倒不是上述这些神断或明判,而是一桩自己制造的冤假错案。
厚厚一部《子不语》,是袁枚最负盛名的笔记小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想而知,书中大部分内容都是些鬼狐仙怪的传说,但其中有一则很少引人注意的《沐阳洪氏狱》,堪称袁枚对自己办错案件的悔过书。
乾隆甲子年,有一位姓吴的秀才,在洪家做教书先生。洪家很有钱,庭院大、房屋多,吴秀才就带着老婆孩子住在偏房。这一天,洪家主人为了答谢吴秀才教书辛苦,特别宴请他和其子一起吃饭,其妻是女眷,不好轻易外出,“独居于室”。吴秀才和主人喝酒喝得尽兴,直到二更天,才和儿子一起回到住的屋子里,摸黑进了门,不知被什么绊了一跤,点起蜡烛一看,只见妻子躺在血泊中早已死掉,惊恐得大叫起来!
时任沐阳县令的袁枚接到报案,赶紧带了仵作、捕吏和刑名师爷赶到犯罪现场,展开勘查。凶器——一把切菜刀在墙根下面发现了,受害者的颈部有三道创口,刀痕呈左重右轻的迹象,这证明凶手善于“左手持物”。恰好洪家有一个名叫洪安的人,“素以左手持物”,袁枚认为这个人的犯罪嫌疑最大,“遂刑讯之”,洪安熬不住严刑拷打,很快认罪,随后又突然供述:是家主的儿子趁着先生去喝酒,进屋“为奸师母不遂”,让自己杀人。袁枚下令把家主的儿子抓来讯问,他的回答是此前洪安犯了过错,被自己鞭挞过一番,所以趁机报复,把自己也拖下水,而自己实在跟此案毫无关系。
案子审到这里,袁枚接到调令,去其他地方为官,该案由新任县令审理。新任县令认定是洪安一人所为,判处斩刑,案子交到上面复审时,主管司法的臬司衙门认为证据不足、供情未确,把家主之子和洪安一起释放了,“别缉正凶”,但那个正凶却像人间蒸发了一般,杳无踪迹,案子也就成了悬案。
十二年后,袁枚早已辞官回家,“筑随园于石头城下,拥书万卷,种竹浇花”。忽然有一天,一个亲戚从沐阳来,说杀害吴秀才妻子的真凶找到了。有个名叫洪某的武生员,去年病死,尸柩还停放在家,其妻做梦,梦见他说:甲子年那起奸杀吴先生妻子的案子是我做的,“漏网十余载,今被冤魂诉于天,明午雷来击棺,可速为我迁棺避之”,其妻醒后,刚想把棺材下葬,“棺前失火,并骨为灰烬矣”。
作为一部以社会现实为背景创作的笔记小说,《子不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前实后虚”,即每篇的前半部分高度写实,而后半部分则鬼狐仙怪一起上,由此可以判断,吴秀才之妻被杀案是真实的,后面的真凶现身,很可能是姓洪的武生员咽气前不想把秘密带到地底,又怕暴露后遭到开棺戮尸,就叮嘱老婆焚烧棺材,之后将案件的真相汇报给官署。
在这则笔记的结尾,袁枚表示了深深的忏悔:“余方愧为县令,妇冤不能雪,又加刑于无罪之人,深为作吏之累。”从乾隆七年做官,到乾隆十四年辞官,其间做了无数的好事,却要大书特书自己办下的一桩冤假错案,这也许就是袁枚一辈子只能做到县令的原因吧。纵观清代官场,绝大多数飞黄腾达者,总要多一些厚黑,少一点良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个时代的无数名臣显宦早已被遗忘,反倒是这个在随园里忏悔的归隐县令,让后人缅怀并感动,这也许就是历史的公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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